竹笙煎菇,桃胶山珍蘑羹,白松露鱼豆腐,芙蓉美人米,主菜做了挑不出错来的芦笋龙虾烩饭。
糕点样式做的新奇,那个三四岁的小崽儿爱吃,摇头晃脑:“培培喜欢。”
那是秦郅诚的侄子。
从小就含着金汤匙长大,就连此刻的碗也是金碗,镶嵌着宝石,再加之他穿着雍容华贵,真像是从红楼梦里走出来的贵族哥儿。
几个长辈都喜欢他,温声逗着,“培培什么不喜欢?好吃的培培都喜欢。”
培培笑,露出两颗小虎牙,呆萌又懂事的乖巧孩子。
叶璇眉眼轻弯。
在这样的家庭长大,无忧无虑,又能感受到很多爱意,想来应该会很幸福。
她人生中很少有这样亲情的时刻,无父无母,六岁那年就被捡到了寺庙里,每天打杂工焚香打水,在那长到十岁,才被一位善心的老和尚送去了学校上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