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恩是我深爱的兄弟,她竟如此对他!
我真正是看错了她,看错了她。我由哀伤转为愤怒,我冲口而出骂道:「这真是婊子养的!」
思恩仍是不响。
我模出钞票付账,我搭著思恩的肩膊,「我们走吧。」
思恩不说什么,我们走了。
到了香港,才发觉那天买的东西,全部漏在茶褛里,忘了带走。
算得什么呢?
我一辈子自问没有做错过任何事,只此一次,我承认我错了,实在多此一举。我解嘲的对自己说:也好,认识了一个人,做戏子的母亲养的女儿,自然是这个样子,再隔了三代,血里还是流著那种特素。
饼后思恩绝口不提兰花两个字,我因做了这件错事,无法弥补的错事,见了他就心疼,对他连说话也不敢大声。那日兰花竟没有为他坐下来喝一杯茶才走。她看我,不过当我是一个可欺骗,可以无限度容忍她的一个好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