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再为我的卷发烦恼,因为有女孩子喜欢卷发。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胡髭。我的功课相当好。明年我会到英国去读大学。我还没有要好的女朋友,但一点也不愁。父母与我的关系很好,我尴尬年龄已过了。
当然妈妈会笑著跟朋友说:「家明这孩子呀,人人都说清秀。头发又留得这么长,又爱穿长袖子衬衫,手腕上套只银手镯,远看就像个女孩子。」
这么多朋友,就是不见玫瑰再出现。
兰姨只是来拜年,坐一下就走,我根本没有机会问:「喂!玫瑰呢?」
我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她了。
但我还是见到了她。
那个下午,在一间酒店喝咖啡的地方,我又见到了她。
乐队正在起劲的演奏,我停好了车子,走进酒店,就看见她坐在妈妈对面,左手边是兰姨。
我一眼就把玫瑰认出来了。
我的心惊喜地狂跳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