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买了一辆摩托车,一百五十CC很酷的高把手摩托车,光停在那果就顾得很醒目。
书文还是来赴约了,纵使能给自己一千个原谅自已的理由,但是他想不出一个违背约定的完美借口。
他怕死她了。
不知怎地,他突然觉得好怕她,大概被上次之约吓到了,芳笛不曾露过那么冰冷的眼神,仿佛已经判他死刑。
他曾仔细考虑过她的立场。
试想,她若喜欢他,哪个女人受得了心爱的人背叛的行为,如果她不喜欢他,只愿与他做永久的朋友,那他更要放弃,因为他已经不能忍受自己对她产生的邪念了,他不要再为她痛苦下去。
可是,他怎么跟她解除约定呢?
正如她所预言,当初坚持赴约的人是他,说可以、说行、说会的人也是他,现在想毁约的人竟是他……真丢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