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脸上有水珠,我用手帕替她揩干。
她迷惑的问我:「你是谁?」
「陪你吃咖啡的人。」我说。
「我们并没有叫咖啡。」
牛奶先上来!是用奶粉冲的,且一块一块,没冲散,她看著笑了。
啤酒跟著上,没有冰过,微温,真过瘾。
两只热狗硬且干,肉肠瘦瘦的缩一角。
我说:「芥茉相当香。」
她又笑,这么简单的事都叫她快乐自内心发出,如金光一般,照耀了我。
我忽然灵光一闪。
我们是否恋爱了?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便是这样的。我呆住。
我在明,她在暗。我知道她是谁,她不知我是谁,所以她比我更快乐。
而我,我一直是个悲观的人,我没有苛求,快乐是快乐,一分一秒都应紧抓不放,每个细胞都要享受,所以我贸然伸手过去,握住她的手。
她过一会才把手缩回去拔拔头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