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可爱吗!」
韶韶说:「洋娃娃的年纪不小了,原本的跳舞纱裙及高跟鞋均已失落,这套裙子由我后来配回,我深爱这只玩偶,它伴我度过无数快乐的时光,现在转送给你。」
「不,留给你女儿,应当给你的女儿。」
「叫你拿著便拿著!」
「是母亲买的吧?」奇芳轻轻接过。
「是,那年我十二岁。」
母女二人特地乘电车到一间新开的日本百货公司,那日母亲异常阔绰,多花两角钱,乘电车楼上头等,到了玩具部,随手一指,便叫售货员把大大的盒子取下,韶韶记得她心花怒放,爱不释手,头发可以梳,双眼会眨动的洋娃娃!
奇芳犹自喃喃说:「……留给你女儿。」
可是韶韶不想孩子承继她任何回忆或往事。
她愿意孩子像邓大嘴,没有个人历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