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阿蓝在念书时就已经迷上了言情,说得肉麻一点,少女情怀总是诗嘛,看著形形色色的爱情故事,体会各种的甜酸苦辣,偷偷幻想著书中的情节有一天在自己身上发生。这样的自己,虽然是傻傻的,但是也能体会到一点幸福的感觉。
堡作以后,每天对著一堆枯燥无味的数据,空闲时总希望能用一点有趣的东西调剂一心。不喜欢看电视,因为没有耐心一集又一集地追下去,于是无聊的时候就会拿一两本小说,用最舒服的姿势赖在床上,让自己跌进作者营造出来的甜蜜氛围,随著主角的悲喜而悲喜。这样的时光,感觉是最惬意、最舒服的。
言情看多了,有一天心血来潮突然想自己也来写一个,于是立刻开始动脑动手,就这样第一个故事、第二个故事、第三个故事……陆续出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