稍晚,钱莫愁和姊姊一同回到姊姊公寓,把人哄上床后,她便冲进书房,拚命地--写写写,写写写,写到体力不支时再咚地一声倒下。
一夜,无梦。
嗯,该说是一「早」无梦。
钱莫愁虽然写的是最天马行空的小说,但她作息超规律--
她晚上八点开始工作,清晨五点睡觉,起床时间是中午十二点。
这天下午一点整,她一如往常地会先到「卡比」吃早午餐。
那时候的她,长发盘起,戴著黑框大眼镜,穿著宽松白衬衫和刷白牛仔裤,神智其实还不清楚,说话会打结、也不爱理人。幸好这里的老板很清楚--常客钱莫忧带她来这里前,就已经把妹妹的习惯说得一清二楚了。
况且,钱莫愁是那种一周来报到三天,超过两小时还会加点饮料的好客人,老板当然很乐意控制爱寒暄的天性,保持礼貌态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