迈开双腿,我向她家的方向狂奔。一路上,我不敢停,只是不停地奔跑、奔跑……
迈开的双腿超越了所有阻碍,我只想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的面前。
跑了……跑了四十二分钟,对!四十二分钟,我永远记得这个数字。等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她家楼下,双腿已经迈不动了。真的是连半步也迈不动了,可我不能停。已经跑到这一步,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放弃。
我拖著虚软的腿,一直拖到她家门口。当她打开门,看到门外大汗淋漓的我,我知道,她被我吓著了,被我感动了,也被我征服了。
说「征服」或许并不合适,可是爱情、婚姻、男女之间,本来就是一方征服另一方。被征服的对象不意味著失败,很多时候反倒是胜利的象征。
幸福,是男女双方双赢的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