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这一生,玫瑰,传奇过传奇,应该有人写篇小说,叫做玫瑰的传奇吧。」黄太大笑道。
「我还算玫瑰呢,」她说,「老太婆还顶著个这样的名字,死不要脸,太初才是攻瑰。」
但她仍然这么美丽,精致尖削的下巴一点不肯变形,眼角的细纹不外是种风情,四十岁的人了,她是夏天那朵最后的深色的玫瑰,眼看要凋零了,花瓣中开出深黄的花蕊,她眼角多一颗闪动的眼泪痣。
那天回家,我不能成寐。
我与太初整夜坐在露台谈论她的母亲。
「她是那么美丽,」太初叹息说,「美得超乎我想像,而且她已经四十岁了,你能否想像她二十岁或三十岁的样子?」
「我自然知道。」我说,「颠倒众生。」
「说得很对,」她说,「她那种恐怖的美丽,真是……一个人怎么会美到这种地步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