骆强就是骆同森的养父。二十七年前的一个冷夜,骆强担任管区巡查时,在一家寺庙前发现了襁褓中的骆同森,从此王老五、弃儿相依为命。
那时警员日薪一天四十元,一个女工日薪二十元,骆强就用一天二十元的代价请人帮忙照顾骆同森,直到他三岁才接回来。
同森,同生。他取这名字的用意就是想把骆同森视如己出,但嗷嗷待哺的幼儿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后,挺拔得就如苍劲的杉柏一般。警大四年,更是把他培育成一个允文允武、理论科技并重的优秀警官。
有子若此,骆强感到骄傲,但他会落到今天这种田地,也是早就料到的。
「叫你别揭、别揭,就是不听,现在你‘爽’了,对不对?都怪我没把你教好,没事去挡人家的财路干嘛!」
一边骂,骆强一边把托人去买的美女写真集一并放进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