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是潇洒,或是故作潇洒状,现在可随和了,这一套衣裳穿了三天没换过,我也不关心。漂亮有什么用,整洁已得。办事能力才要紧。
可是在马路上踫见杰的时候,话又不一样了。我后悔没把华伦天奴穿出来。
他仍是那么英俊,真要命。
一直听见别人说,在马路上踫到旧情人,如陌路人一般,他们多数已经变得又老又丑又胖,弄不好还秃头,一点味道也没有。
我这位就不同,他跟以前一模一样,也许只有更好更成熟。
他先看到我,立刻同我打招呼。
我抬头看见他,发呆,心酸,失措。
他把我拉在一角,问我可好。
我明明没有什么不好,却禁不起他十全十美的一问,顿时低下头。
他并没有即离去的意思,在我手中接过重叠叠的公式包,坚持要送我一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