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二岁了,还没有女朋友。
未曾提著花上女孩家,拜见伯父母,约会他们的千金。
未曾拿著戏票,站在戏院大堂,等伊人大驾。
未曾。
未曾与任何女性手握手,坐下来吃一顿烛光晚餐。
未曾雨中散步,未曾在风中拥抱。
许多二十二岁的男人,都已经数度失恋,有的决定结婚,有些决定终身不娶,有的赞同朋友关系,独我无资格发言。
真是的,二十二岁了。
多令人惆怅。
多希望能似大情人,板著面孔,冷冷的在太阳眼镜底下看女性一眼,就能叫她们昏死在地,或是至少十秒钟内不能呼吸。
但愿我有那个本事。
时装书内有男性模特儿,头发用腊往后梳,西装外加大衣,还有长围巾,俊美,潇洒,有型,去年冬天我照办煮碗做过一次,一照镜子,像西伯利亚来的流浪汉。
你瞧,人比人,气死人。
今天,是一个周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