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她换了一件贝壳红的T恤,非常的明媚,与她眼神中的憔悴作对比,长发依旧,鞋子是小小的缚带鞋,无瑕可击的打扮,这才是最最新的装束加上她自己的意见。
小意只会跟潮流,偏偏香港的潮流又漫,比人家落后一年半载,说什么都俗一点,首饰与装饰品都过了份,没有自然的味道,看那些模特儿站出来,一个个撙腰仰头─跨著腿,半点柔软感也没有。可是小意还来不及的学,我不明白。人都是很难了解的。
当时我说:「我送你一程如何?」我的车子就在附近。
「不方便的,」她推辞,「我自己叫车便可以了。」
我不勉强她,她不是客气,她是真的不想麻烦我。我只好替她叫了一部街车,替她开门,替她关门。她忽然给了我一个很温和的笑容,像太阳一样的。
车子开走了。
我告诉小意我见到了「老四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