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漂亮的一张铅笔画,技巧很好,但没有新意,可是六十个法郎,不能太苛求了,那画中人发呆的样子,跟我是很神似的。
我说:「我没有钱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他开始收拾他的摊子。
「你不做生意了?」
「不了。」他说:「今天早上画了两张,赚够了,咱们下山去走走,难得踫上一个会说国语的中国人。」
我看著他,这就是艺术家风度吧?赚够了,就懂得不赚。谁做他的老婆,就够倒霉的,交了房租,就不去赚奶粉钱。这种人只可远观。
可是我怀疑他是有来头的。他穿著雪白的一条牛仔裤,熨得有纹有路,虽然膝盖处脏了一点,可是能够肯定他是今天才穿出来的,他的一双短靴子也款式可爱,簇簇新,他是一个很登样的「艺术家」。
「你的肚子在叫,要到什么地方去吃饭?我请你。」
我想说美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