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最后一班开往英国伦敦的飞机,将会在晚上十一时从香港机场起飞。于曼之推开计程车的门走下来,匆匆跑进机场大楼。她气喘咻咻的来到约定的餐厅。王央妮孤独的坐在几个旅客中间。她正在看一本阿嘉莎?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。看到了于曼之,她含笑向她挥手,好像已经等她很久了。
「对不起,我来迟了。」于曼之一边坐下来一边说。
「都是我不好,昨天才通知你来。」王央妮把书合上,一脸抱歉的说,「我们很久没见面了。」
「是的,自从在法语班毕业以后,好像很久没见了。」
她记得最后一次见到王央妮是在差不多一年前。就是法语班毕业的那天晚上,她们和班上的同学在半山一家法国餐厅里话别。她和她在一条斜路上分手,王央妮往上走,她往下走。王央妮在她身后哼起歌来,那是一支法语歌。歌词说:
既然没有办法.
我们接吻来分离……
她正想问她是哪一支歌,她已经走远了。
「工作忙吗?」她问王央妮。
「我没有工作。这大半年来,都是跟著男朋友到处去,在巴黎也住了六十多天。」
「那你的法语一定进步很多了,我已经忘记得七七八八了。你这次去伦敦,也是去玩吗?」
「不,这一次,我去结婚。」王央妮偏著头,笑著说。
「哟,恭喜你!」
「谢谢你。婚后我们会在伦敦定居,也许不回来了。」
「那你男朋友呢?他不是陪你一起过去吗?」她奇怪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。
「他已经进去了。他在飞机上等我。曼之,我有一件事情想拜托你——」
「什么事?」
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来,厚厚的一本,已经有点班黄残旧了。日记是上了锁的,看来已经很久没打开过。她把日记递到于曼之跟前说:
「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替我暂时保管这本日记?」
于曼之微微的愣住,问她:「那不是你的日记吗?」
「只有一半是属于我的。」
「只有一半?」
「另外的一半,是属于一个男人的。那是五年前的事了。大家一起的那段日子。我们合写一本日记。他写一个星期,然后轮到我写一个星期。那么,我们便可以知道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,对方心里想些什么,身边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。」
「原来是这样。」
「那个时候,我以为是会和他一本一本日记写下去的。可是,一年之后,我们就分手了。最后的一个星期,刚好轮到我写。所以,这本日记一直放在我身边。现在,我打算还给他。」
「为什么要还给他?」于曼之有点诧异。
「我不想带著一段回忆去结婚。」
「你不怀念那段日子吗?」
「假如你怀念一个人或一件事情,那么,最好还是跟它保持一段距离,不要让它干扰你现在的生活。所以,它不应该放在我身边。而且,我也不希望将来有一天,当我不在了,我丈夫会在我的遗物里发现这个秘密,那会削弱他对我的爱的。」
「既然如此,你也不一定要还给他。」
「这个回忆有一半是属于他的。我已经决定不要我这一半,他应该有权决定要不要他的那一半。况且,我也舍不得就这样把它扔掉。」
「你为什么不直接还给他?」
「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。他的地址和电话都改了,我只好把信寄去他以前用过的一个私人信箱,希望他仍旧使用那个信箱吧。我写下了你的联络方法,他会找你的,假如他还记得这本日记。」
「如果他收不到你的信,那怎么办?」
「那么,就请你替我保管吧!我知道把自己的秘密交给别人是很自私的做法。但是,对我来说,仿佛只有这样做才能够了无牵挂。」她诚恳的再问一次:「你可以答应我吗?」
一瞬间,于曼之想不到有什么借口可以拒绝这个执意要放弃一段回忆的女人。
她点了点头。
「他的名字叫李维扬。」王央妮说。
「这本日记是有钥匙的吧?」她问。
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把细小的钥匙,说:「明天早上,当飞机到达伦敦的上空,用过早餐之后,我会把钥匙放在餐盘上,让空中服务员拿走。这把钥匙将会永远在世上消失。」
「没有钥匙,他岂不是没法打开这本日记?」
「这本日记有两把钥匙,另外一把在他那里。」
「喔,再不进去的话,飞机不等我了。」王央妮站起来跟于曼之道别。
「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?」
「当然可以——」她微笑颔首。
「你为什么要把日记交给我?我的意思是,我们认识的日子那么短——」
「虽然不是认识你很深,我却觉得你很值得信任,我就是想把它交给你。」
于曼之笑了:「谢谢你那么信任我。」
她和王央妮在检查站外面分手。王央妮往里面走,她往外面走。她好像又听到王央妮在唱那支法语歌。
既然没有办法。
我们接吻来分离……
她回过头去,王央妮已经走远了。在她耳际响起的歌声,似乎并不是真实的。她忘了问王央妮,她那天唱的是哪一支歌。
走出机场大楼,风有点凉。于曼之把日记抱在怀里。王央妮的做法,对她来说,有点不可思议。换了是她,一定不会把自己的秘密交给一个仅仅在法语班里认识的,短暂交往过的朋友。她更不会舍得跟一段回忆割断。没有回忆的人生,未免苍白了一点。
2
已经过了差不多四个月,那本日记仍旧放在她的抽屉里。那个叫李维扬的男人,始终没有出现。
今天晚上,骤来了一场风雨,她怎么努力也睡不著。她把日记从床边的抽屉里拿出来。李维扬到底会不会来,如果他不来,她怎样处置这本日记?她岂不是要一辈子把它留在身边?这一切本来与她无关,现在却变成她的负担。她开始有点后悔。她把那本日记随手抛到半空,日记里其中的一页掉了下来,优雅飘摇的翻了几个筋斗,落在她膝上。那泛黄的一页,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。她拾起来的时候,忍不住看了一眼。那一页上面写著:
七月二十日微雨
妮:
送你回家之后,我一个人去了酒吧。
酒保是我的朋友。
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他的故事?
他爱上了一个不怎么爱他的女孩子——
于曼之看到这里,觉得自己不应该看下去,这是别人的日记。
然而,李维扬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,而且,她想知道的,是酒保的故事,不是他和王央妮的秘密。她实在好奇。她决定再看下去。
那个女孩子想去美国留学,但她筹不到足够的学费和生活费。我的酒保朋友向我借了一点钱,加上他自己所有的积蓄,全部送给她。女孩终于在三年前去留学了。
她走了之后,他同时做著三份工作,每月寄生活费给她,而且坚持要把欠我的钱还给我。
去年,我去美国的时候,他托我带点钱给她,我找到那个女孩,原来她早就已经放弃读书了。留学的第一年,她爱上了一个不怎么有出息的男人。她一直隐瞒著酒保,用他的钱跟她爱的男人一起生活。我找到她的时候,她和他住在一个很不堪的地方。
当我把酒保要我带去的钱塞在她手里的时候,她哭了。
回来香港之后,酒保问我她怎么了。我告诉他,她现在念三年级,她读书的成绩很好,还拿了奖学金,你以后也不用寄钱给她了。而且,她已经有了一个很不错的男朋友.生活得非常幸福。
酒保听到了,流下眼泪。为了不让我看到,他连忙低下头洗杯子。
在爱情的世界里,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。
直到如今,我的酒保朋友仍然相信他成全了一个女孩子的梦想。她虽然没有爱上他,却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,而且将会生活在一个比他高尚的阶级里。
至于那个用酒保出钱来供养另一个男人的女孩,将会背负著一辈子的内疚。
我对酒保撒了一个谎,骗了他的眼泪,是残忍还是仁慈?
我并不认为那个女孩可恨。他何尝不是为爱情奉献一切,甚至是她的良心?她想假装冷酷和狡猾,她的眼泪却出卖了她。
妮,今天送你回家的时候,你忽然哭了。你说:「我怕你会死。」你真是看侦探小说看得太多了。
可以答应我不要再哭吗?当你发现人生的苦痛和荒廖是那么当然,你该知道眼泪不是对付它的最好方法。
在这个下著微雨的晚上,于曼之把那一页泛黄的日记看了一遍又一遍,深深的感动。她本来以为自己是看酒保的故事,她看到的,却是另一个男人的温柔和聪明。
假如她是李维扬,她大概也会编造一个谎言去骗酒保。只是,她也许没李维扬编得那么动听。
李维扬说得对,面对人生的苦痛和荒谬,眼泪又能做些什么呢?
眼泪以外,又还有些什么呢?
对李维扬这个人,她忽然充满了好奇。她好想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。他是什么样子的,她很想认识他。
可是,他也许永远不会来了。
电话铃响起,她伸手去拿起话筒。
「是曼之吗?」
「乐生——」她拿著话筒,滑进被窝。
「你在干什么?」
「我睡不著。乐生,你以前有没有写日记的习惯?」
「没有——」
「也许我们应该合写一本日记。」
「我们一个在香港,一个在美国,怎样合写日记?」
「喔,是的。」
波士顿的初秋,比香港寒冷得多。谢乐生到波士顿念书,已经快三年了。他刚离开的那段日子,她每天哭得死去活来。长距离的恋爱,本来就是一场赌博。
他赌她不会遇上别人。
她赌他不会爱上其他女人。
这是一场胜负未知的赌博。
长距离的思念,是一种折磨。
她的床边,永远放著两个钟,一个是香港时间,一个是彼士顿时间。她努力的把他放在她的生活里,不让时间把他们分开。渐渐,她知道这是行不通的,他离她的生活很远。三年来,她已经习惯了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。在约定重逢的那一天来临之前,她只能用思念慰藉自己。
她曾经每夜光著身子睡觉,好让自己觉得他就在她身边,醒来才发现不是那回事。
3
十二月初的一天,于曼之在上班途中接到一个电话。当时她正在巴士上。
「我是李维扬。」他在电话那一头说。
她心里怦然一跳。
他终于出现了。
「我们在什么地方见面?」她问。
「你知道有一家酒吧叫‘胖天使’吗?」
「‘胖天使’?」她没有听说过。
就在这个时候,她看到一个粉红色的,写著「胖天使」的灯箱招牌在窗外出现。她连忙回望,那是一家小小的酒吧。现在远远的落在后头了。
4
于曼之比约定时间早了一点来到「胖天使」。她选了柜台前面的一张高脚凳坐下来。她把那本日记放在面前,作为记认。
这里有两个酒保,一个老,一个年轻。她在想,年轻的那一个,会不会就是李维扬在日记里提到的酒保朋友,年轻的那个酒保,个子不高,理个小平头,非常勤劳地工作。
一个男人走进来,走到她跟前。
「你就是于小姐吗?我是李维扬。」
他跟她想像中的人很不一样。
她以为他会是一个带著深情的回忆而来的人,眼前的他,却显得稀松平常,不带一点心事。
他在她身边坐下来,跟那个年轻的酒保打过招呼,问他这几天的生意可好。酒保倒了一杯啤酒给他。
「终于可以交给你了!」她把那本日记推到他面前。
「谢谢你。」他看了看那本日记,感觉有点陌生。
「还以为你收不到王央妮的信。」
「那个信箱我已经很少用了,所以很久才会去看看。你们很熟的吗?」
「也不是。我们是在法语班上认识的。」
「她现在好吗?」
「她在信上没有告诉你吗?」
「没有。她只是说要把日记还给我。」
「她在四个月前结婚了,现在住在伦敦。」
「所以她要把日记还给我。」他恍然明白。
「她还是那么爱看侦探小说吗?」他问。
「应该是的。」她想起在机场苞王央妮见面的时候,她手上拿著的是阿嘉莎?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。
「你仍然挂念著她吗?」
他想了想,摇摇头。
她惊讶:「我还以为你会很怀念她。交换日记毕竟是很美好的一回事。」
「爱情本来就是很短暂的。」他呷了一口啤酒说。
「我不同意。」她抬了一下头说。
「你不同意,是你不肯承认罢了。」
「不同意不等于不肯承认。如果爱情只是很短暂,为什么有些人可以相爱许多年?」
他笑了笑:「那不是爱情,那是感情。」
「你凭什么说那是感情?」
「爱情来的时候,你恨不得天天跟对方黏在一起,有一天听不到他的声音,也忍受不了。男人会觉得自己忽然伟大起来,女人会觉得自己容光焕发。一个人的时候,也会不期然的笑起来。可是,这种现象,很快就消逝了。」
「你说的这一种,不是爱情,是激情。假使爱情真的很短暂,为什么走在一起多年之后,我们还是会每天思念对方?」
「那是习惯。」他气定神闲的说。
「我男朋友在波士顿留学,我们一起四年,又分隔两地三年,但是我非常肯定,我们之间的,仍然是爱情。」她一脸笃定的说。
「你男朋友在波士顿?」
「有什么问题?」
「长距离的恋爱,通常都没有好结果。」他喝光了杯里的啤酒。年轻酒保很有默契的再倒了一杯啤酒,放在他面前。
「你一点也不像日记里的你!」她生气起来。
「日记里的我?你看过我的日记?」
她连忙掩饰:「我是说,会跟女朋友合写一本日记的男人,不该是你这种刻薄的人,也不是一个不了解爱情的人。」
李维扬用手支著头,笑著说:「认为爱情短暂,就是不了解爱情吗?」
「我认为是的。」
「我和你,谁会比谁更了解爱情?」他笑笑瞟了她一眼。
她一时答不上来。
他忽然凑近她身边,问她:
「你是不是看上了那个酒保?」
「为什么这样说?」
「刚才我进来的时候,看见你一直盯著他。」
「我才没有!」她用力强调。
「那就好了。我还以为你因为男朋友不在香港,所以太寂寞。」他自顾自的喝啤酒。
她懒得理他,咬著饮管,继续喝她的柠檬水。
「你和她为什么会分手?」她问。
「你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?」
她笑了笑:「我知道为什么了,因为爱情很短暂,尤其是你的爱情。」
「也许你说得对。」
「那你真是可怜,你的爱情总是那么短暂。」她揶揄他。
「那总好过等爱情变成感情,或者互相厌倦的时候才分手。」
酒保朝他们笑了笑。她的直觉告诉她,他就是日记上的那个酒保。
「既然已经把日记还给你,我走了。」她冷淡的说。
「谢谢你——」他微笑。
一个认为人生的痛苦和荒谬是那么当然的人,是不是也认为爱情的短暂同样是理所当然的?回家的路上,于曼之一直在想这个问题。
5
自从那天离开「胖天使」之后,于曼之以为她不会再见到李维扬了。谁知道,在从香港飞往洛杉矶的航机上,她又踫到他。
飞机上的座位差不多全满,都是赶著去美国过圣诞的人。她拿了两周的假期去探望谢乐生。
她左手拿著机票,右手提著背包,在狭窄的通道上寻找自己的座位。她的座位应该是靠窗的。当她坐下来不久,一个男人走到她身边。她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人,竟是李维扬。
「你也坐这班机吗?」李维扬把手提包塞进头顶的储物箱。
「你要去哪里?」她问。
「波士顿。」
「我也是。我去探望我男朋友。你呢,你去波士顿度假吗?」
「我去办一件事。」
飞机起飞之后,他忽然转过头来问她:
「你是不是偷看过我的日记?」
「你说什么?」她有点儿心亏。
「提到酒保的那一页——」
「没有呀——」她别过脸去,不敢望他。
「真的没有?」他追问。
「没有。」
「喔,那对不起。」
「不要紧——」
饼了几十分钟,她坐直身子,深呼吸了一下,望著前面的椅背说:
「是的,我看过——」
她不想说谎,觉得这样太不道德了。
「你说什么?」他转过头来望著她。
「我是说,我看过那一页。」她鼓起勇气说。
「你承认了吧?」他胸有成竹的说。
「我不是故意去看的。那一页刚好掉下来——」
「你是故意看的。如果根本不想看,即使掉下来也是不会看的。」
她一时间答不上。
「算了吧,因为你的老实,我原谅你。」
「那个酒保就是我那天见到的那个吗?」
「是的。」
「你写的故事是真的吗?」
他笑了:「谁又会编一个故事放在自己的日记里?」
「你是不是回去把日记重头看了一遍?」
「你是不是想借来看?」他反过来问她。
她气炸了,别过头去不理他。
「你是做什么工作的?」他问。
「你不是说我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?」她气他。
「你呢?你是干哪一行的?」她问。
「财务。」
「放高利贷?」她故意戏弄他。
「是财务顾问。」
「是做什么的?」
「主要是为一些公司制订财务方案,好让他们向银行申请借贷。那你呢?你是做什么工作的?」
她神秘地笑了笑,故意不回答他。
后来,她不知不觉的睡著了。醒来的时候,发觉李维扬正在沉默地喝啤酒。
「这么晚了,你为什么还不睡觉?」
「你说话的口吻好像是个跟我同床的女人。」
她给他气得笑了笑,坐直身子说:
「是不是想知道我做什么工作?」
「可以明天再告诉我吗?」他很礼貌的说。
看到他满怀心事的样子,她没有再说下去。她觉得他好像变了另一个人。
在洛杉矶机场的候机室里等候上机的时候,她看看自己的脚背说:
「坐飞机坐得太久了,双脚都肿起来。」
「还有七个小时就到波士顿。」他似乎不是在说给她听,而是说给自己听的。
在飞机上,他没怎么说话,愈接近波士顿,他好像愈沉默。
飞机徐徐降落在波士顿机场的跑道上。
步出机场的时候,他问她:
「有人来接你吗?」
她点了点头。
「那么,我们在这里分手了。圣诞快乐。」他微笑著祝福她。
「圣诞快乐!」
他走了,她坐在大堂等谢乐生。
她上一次来,是六个月之前。她已经有六个月没有见过他了。她把所有假期都用来探望他。
「曼之!」谢乐生来到,就站在她跟前。
她有六个月没见过他了。她觉得他好像又改变了一点。每一次别后再见,她总觉得他跟以前有点不同。
「我来替你拿——」他接过她手上的行李,走在前头。
6
谢乐生去年搬来这幢七层高的房子。房东是一对犹太人夫妇。由于房子就近大学,所以楼上楼下都住著几个留学生,有中国来的,台湾来的,也有香港来的。
谢乐生领著于曼之走进屋里去。于曼之还是第一次来到这幢新房子。这里的陈设很简单。客厅里的其中一面墙全是书。
「你先休息一会儿吧!」他把行李箱放在客厅里,去倒了一杯暖开水给她。
「谢谢。」她接过杯子。
她看到窗子旁边放著一个电子琴。
「这个琴是前阵子买的。一个人在这里,有时候很孤单,所以忽然很想学弹琴。可惜,买回来之后,我还没有时间学。」他解释。
她用手指在琴键上戳了两下,说:「没听你提起过呢。」
她发现,每一次再见,她都要花一段时间重新适应他。那一段由时间和空间造成的距离,变成他们重逢时的隔膜。他们像两个很久没见面的朋友,需要坐下来慢慢重新了解对方,慢慢拾回彼此隔别的岁月。
往往当她刚刚适应了,又到了要离别的时候。
「明天我们可以出去走走。」谢乐生说。
「去哪里?」
「我向房东借了车子,我们去买圣诞树。」他微笑说。
7
第二天,谢乐生开车载著于曼之到市场去买圣诞树。
这个市场是临时搭建的,就在公园旁边。他们选了一棵小号的圣诞树。谢乐生走在前面,于曼之走在后面,合力把圣诞树扛上车。
她和他,现在只有一棵树的距离。他的背影熟悉得来仿佛又有点陌生。他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波士顿的生活。三年来,都是她过来陪他,他已经三年没回去香港了。
见不到他的时候,她想像重聚的一刻应该是炽烈的。重聚的时候,却有点平淡。人在思念里,仿佛比现实美好一点。
那天晚上,他们在家里吃饭的时候。他说:
「毕业之后,我想留在这里。」
「你不是说过会回去香港的吗?」她的声音有点激动。离别的时候,他们明明约好了五年后在香港重聚。他是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?
「我喜欢这里的生活。你也搬过来好吗?」
「我在香港有工作,来到这里,我可以做些什么呢?」
「难道你喜欢现在这样,每年只能见两次面吗?」
她没法回答他。她不想跟他争辩。他似乎总是觉得她的工作并不那么重要。她的梦想,也并不是那么美好。
他从来没有关心她每一天怎样生活。
「你爱我吗?」她问。
「我当然爱你。」
「你有没有为我做过一件事?」
他答不上来。
8
于曼之穿著厚厚的毛衣坐在波士顿国际机场的候机室里。
她满怀希望的跨越了半个地球来到这里。可是,这两个星期的日子,并没有她想像中那么愉快。
三年前,当谢乐生决定要来波士顿念博士学位的时候。她哭著问他:
「你会不会爱上别人?」
「当然不会。」他抱著她说。
那个时候,她以为最坏的结局是他爱上了别人。
三年以来,他还是爱著她。可是,每一次重逢,她都觉得,他们的距离又远了一点。
她已经不是七年前跟他初相识的时候那个毫无主见的女孩了;也不是三年前他去了留学之后,每天哭得死去活来,要他打长途电话回来安慰的女人。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,她变得独立了,她有自己的梦想。
假如是三年前,他叫她过来波士顿,她一定会答应,因为他就是她生命的全部。
可惜,他在三年后才说这番话。
他好像一本写在三年前的日记。三年后重看一遍,原来,不经不觉间,许多事情已经改变了。理想也改变了。
「你也是坐这班机回香港吗?」
她抬起眼楮看看是谁。原来是李维扬。她没想到又踫见他。
「你的事情办好了吗?」她问。
他点了点头:「波士顿的天气真冷。」
他看到她潮湿的眼楮。
「你在哭吗?」
她垂下头。
「一定又是跟男朋友难舍难离吧?」
「已经习惯了。」她深深吸了一口气。
「什么事情都会习惯的,譬如别离和思念。」他低声说。
「是的,连思念也是一种习惯。」
9
在飞机上,李维扬的座位本来编排在于曼之后面的。他跟坐在她旁边的一位老太太换了座位。
「你不是要告诉我你做什么工作的吗?」他问。
「你现在想知道了吗?」
她告诉他,她是画儿童故事插画的。她在一家儿童杂志社上班。这本儿童杂志每星期出版,人手很少,她差不多负责所有的插图,因此工作挺忙碌。由于画的是儿童画,她的画都是快乐和色彩斑斓的。无论太阳或月亮,以至一个碗、一朵花、一条狗,都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。埋头画画的时候,她可以暂时忘记寂寞。
「你喜欢你的工作吗?」
「好喜欢。你呢?」
李维扬摇了摇头:「工作很累。我每天面对的,不过是金钱游戏。」
「那你喜欢做什么?」
「开面包店。」
「面包店?」她觉得难以置信。
「对。不用怎么花脑筋,每天只是做面包和卖面包,那种生活多么写意——」
「你会做面包吗?」
「我以前在面包店做过兼职。」
「你是认真的吗?」
「当然是认真的。那是我的梦想。」他点了点头,笑著说。
10
飞机从洛杉矶起飞已经七个小时了。于曼之在座位上睡著。醒来的时候,她发觉李维扬在机舱后面,正跟一个女人说话。那个女人偏著头,微笑著,留心的听他说话。然后,她又说了几句,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,她又再说话。机上的人,大部分都睡著了,所以他们说话的声音也很小。
然后,那个女人回到她在机舱最后排的座位,李维扬也回来了。
「你踫到朋友吗?」她问。
「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。」
「你的旧情人真多。」她揶揄他。
「她是我中学时的女朋友,大家很多年没见了。」
「她看你的眼神,好像还是想念著你呢!」
「她结婚了,现在跟丈夫住在洛杉矶,这次是回香港探望父母。」
「你总共有多少个女人?」
「你问初相识的朋友这个问题的吗?」他瞟了瞟她,没好气的闭上眼楮睡觉。
11
到达波士顿的那天,李维扬从机场坐计程车到近郊去。
计程车在一幢四层高的灰白砖墙的公寓前面停下来。
李维扬下了车,来到大门前面,按下门铃。门打开了,他爬楼梯到了二楼。一个满面于思的男人站在走廊上等他。男人跟他说:
「她就在里面,等你很久了。」
男人领他到屋里去。厅子里,一个年轻女人坐在火炉旁边一张靠背的椅子上。女人有一张很漂亮的脸。她的面色有点苍白。看到李维扬,她娇嫩地笑了。
「你去倒两杯茶来好吗?」她吩咐那个满面于思的男人。
男人听话的走进厨房去。
「李先生,谢谢你肯来。」女人说。
火炉旁边,有一棵圣诞树,树上挂著一串串缤纷的彩球,树顶上吊著一个银色的小天使。
「这棵圣诞树很漂亮。」李维扬说。
女人看著圣诞树,微笑著说:
「是的,来波士顿八年了,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圣诞树。」
男人端著两杯热茶出来,放在他们面前。
「你可以把抽屉里那个绒布盒子拿来给我吗?」女人跟男人说。
男人走进睡房去拿盒子。
「他现在好吗?」女人问李维扬。
「他现在有了自己的酒吧。」
「那太好了。」她微笑。
男人拿著一个黑色的绒布盒子从睡房出来,放到女人的手里,然后,又回到睡房,躲在里面,半掩著门,守候著在厅子里的她。
女人打开盒子,把一叠钞票拿出来,递到李维扬手里。
「你可以替我把这些钱还给他吗?」
李维扬微微愣了一下。
「这是我以前骗他的钱。」
「你用不著这样做。」
「八年前,他也用不著供我读书。」女人惨白的笑了笑,「你走了之后,我们一直努力储钱,希望可以把钱还给他。」
「这些年来,他一定很恨我吧?」女人又问。
「我没有把真相告诉他。」
「是吗?」女人愣了一下:「那你怎样说?」
「我告诉他,你拿了奖学金,而且找到一个很好的男朋友。」
「这个故事比原本的那个美丽多了。」
「所以,你根本不用还钱给他。」
「不。把钱还给他,我才可以理直气壮的活著。」
「你的病怎么了?」
「医生说,也许看不到波士顿的春天。」她望著窗外的飘雪,惨然地笑笑,「我本来以为可以理直气壮的活著,现在看来只能理直气壮的死去。」
「要不要我把事情告诉他?」
「不,不要。就让他永远相信你编的那个故事吧!」
「他结了婚吗?」她问。
李维扬摇了摇头。
「那么,他有女朋友吗?」
「没有。」
「他是不是已经把我忘记了?」女人眼里闪著动人的光,仿佛是在期待一个美丽的答案。
「不会的。」李维扬说。
她幸福地笑了。
「李先生——」
「什么事?」
「当天找到我的时候,你讨厌我吗?」
「不。」
「为什么不?我骗了别人的感情和血汗金钱。」
「我就是不觉得你讨厌。」
「谢谢你。」她指了指睡房里面,说:「他比以前生性了。你编的谎言也不是全错,我的确找到一个很好的男人。他是我最爱的人,为了他,我可以欺骗世上任何一个人。我就是如此不堪的爱著他。」
李维扬被「如此不堪」这四个字深探震撼著。有什么比如此不堪的爱情更令人惭愧却又无可奈何呢?
李维扬把手上的钱还给她,说:
「这些钱你留著吧,我不知道怎样向他解释。」
「你就买一样他最喜欢的东西给他吧,就当是你送给他的圣诞礼物。」她把钱推回去。
「好吧。」他知道只有把钱收下,她的内疚才会终结。她那段如此不堪的爱情。才会完美清白。
「李先生,你和我们一起过圣诞好吗?我做了圣诞布丁,你应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圣诞布丁。」她笑说。
「好的。那我来做白面包,你应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白面包。」他自信满满的样子。
她坐在椅子上,灿然地笑。她笑的时候,特别漂亮。他知道他的酒保朋友为什么会爱上她了。
平安夜的那天,他果然吃到了一个最难吃的圣诞布丁;而她和她的男人也吃到最好吃的白面包。
圣诞节之后,她的身体愈来愈虚弱。他向他们告辞了,他不想看到她被痛苦折磨得愈来愈衰败的样子,他愿意把她的美貌和微笑长留在他的记忆里。
他带著满怀的悲伤,坐计程车到达波士顿的机场。
在候机室里,他意外地又遇到于曼之。她竟又是和他乘搭同一班机回去。他满怀的悲伤刹那间得到抚慰。她一个人坐在那里,眼楮湿湿的,好像哭过。她抬起头来,看到了他,尴尴尬尬地笑了笑。她眼里闪著泪花,像满抱著露水的雏菊。他很高兴漫漫长途有她作伴。
12
飞机缓缓降落在香港机场的跑道上。于曼之和李维扬又跨越了半个地球回到他们熟悉的地方。
「要不要送你一程?」李维扬问。
「那不客气了。」
在计程车上,她问他:
「那个故事还有下文吗?」
「哪个故事?」
「酒保和女孩的故事。」
「已经有结局了,是另一个结局——」他深深叹了一口气。
「另一个结局?」
「这是我今次去波士顿的原因。」
车子在路上飞驰,李维扬把女孩的故事又说了一遍。
车厢里寂然无声。
在爱情的世界里,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。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,无愧地生活的时候,偏偏已经到了结局。如此不堪的不单是爱情,而是人生。
「那笔钱你打算怎么办?」于曼之问。
「他的酒吧这一年来都亏本,我假装把钱借给他用,以后再想吧!」
「她不是要你送他一份礼物吗?」
他想了想:「他一直想找一台古董点唱机,也许可以送一台给他,不过这种古董现在很难找。」
「我有一个朋友是在一家西洋古董店工作的,她那里有一部一九六五年的古董点唱机,还保持得很好。你什么时候有空,我带你去看看。」
「那太好了。」
第二天晚上,于曼之领著李维扬来到中环半山一条不起眼的横街里,那家古董店就在街的尽头。
于曼之推门进去,小小的一家店,地上堆满各种各样的古董。这里跟外面的世界,倏忽间好像相隔了数十年,甚至数百年。
梯级上传来高跟鞋咯咯咯咯的声音,一个穿著花花裙子的女人走下来,手里提著一盏十八世纪的西班牙桌灯。
「你们来了。」女人把桌灯放在柜台上,说:「这盏灯要拿去修理。」
「朱玛雅是我的好朋友。」于曼之跟李维扬说。
「是啊,我们念大学时是室友。」朱玛雅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。
「点唱机就在里面。」朱玛雅领著他们绕过一张十七世纪法国大床,点唱机就在那里。
这台机器颜色鲜艳,七彩的灯泡闪亮著。大玻璃罩里排著一列黑胶唱片。
「是一个英国人卖给我们的,他要回老家。他连唱片也留下来了。」朱玛雅说。
「有没有硬币?」于曼之转过头去问李维扬。
李维扬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给她。
于曼之把那个硬币投下去,随便点了一首歌。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几翻,一片哀怨的歌声从点唱机里飘送出来:
既然没有办法,
我们接吻来分离……
爱情并不短暂,
只是有点无奈……
拌声在这家昏黄的小店里回荡。于曼之望著玻璃罩里的唱片,呆了一会儿。
「什么事?」朱玛雅问。
「没什么,我听过这首歌——」
这是她听王央妮哼过的歌,为什么偏偏又会在这个时候再次听到?
「你有没有听过这首歌?」她问李维扬。
他笑笑摇了摇头。
她觉得实在奥妙得无法解释。
「什么时候可以送去?」李维扬问。
「星期四好吗?」朱玛雅说。
「好的。这个星期四刚好是酒吧的一周年纪念。你们也来凑凑热闹吧!」
「好的。反正我晚上很空闲。」于曼之说。
「星期四我不行,你们玩得开心点吧。」朱玛雅说。
13
星期四的晚上,朱玛雅正在家里的厨房做只果沙拉和肉酱意粉。门铃响起来,她在水龙头下面把手洗干净,匆匆跑去开门。
一个男人站在门外,微笑著。
她让男人进屋里来。
「你要喝点酒还是什么的?」她问。
男人把她搂在怀里,久久地吻她。
「要先去洗个澡吗?」她问。
男人把她抱到床上,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颗扣子。
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,问他:
「今天过得好吗?」
「嗯——」男人说。
男人用舌头去舐她的脖子,她哈哈地笑了起来。
如果日子永远像今天这样,那该多好?
她十七岁那一年跟冯致行相恋。那时,他比她大五年。她是中学生,他已经是大学生了,在建筑系念最后一年。
那个时候,她常常埋怨他没时间陪她。她那么漂亮,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。她那么年轻,她不甘心一辈子只有一段爱情。
后来,他们分手了。他去了加拿大留学。
九年后,他们在香港重逢。
他已经是建筑师,她从大学艺术系毕业之后,就在古董店里工作。
她还是单身,他结婚了。
漫长的日子里,她常常想起他,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了。他走了,她才知道,他在她记忆里永存。
重遇的那一刻,他又理所当然地回到她的生活里。他们的故事还是不该完的。今天与从前,唯一的分别,是他已经结了婚。
他告诉她,他跟太太的感情并不好。
这是她最想听到的。
她并不怪他,是她首先放弃他的。
只是,她常常恨自己,当她甘心情愿只要一段爱情的时候,他已经是别人的了。
命运既然要把他们分开,何必又让他们重遇?
有一天,她终于明白了,那是要她后悔。
带著后悔的爱,总是特别精采的。她再不会让他走了。
14
于曼之一个人走在路上。她约了李维扬今天晚上在「胖天使」见面。可是,她的心情糟透了。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,上司告诉她,杂志一直在亏本,所以决定结束。她现在失业了。
来到「胖天使」,她看见那台光亮的古董点唱机放在柜台旁边,原来放在那里的一张桌子给移走了。本来狭小的酒吧,现在变得更小了。
李维扬和酒保兴致勃勃的在研究那台点唱机。
看到了于曼之,他跟她介绍说:
「他是这里的老板顾安平。」
「谢谢你替我找到这台点唱机。而且,一九六五年这个年份实在太好了。」顾安平说。
「为什么?」于曼之间。
「他是在这一年出生的。」李维扬说。
「原来是这样。」
李维扬带她到柜台那边坐下来。顾安平拿著一块揩了油的布努力的在擦那台点唱机,把它抹得光光亮亮。
于曼之觉得整件事很凄凉。这个男人永远不知道,这台点唱机是他深深爱著的一个女孩偿还给他的;而且,她行将离开这个世界了。那一台点唱机是她的悔疚。恒久地留在他身边。点唱机制造的年份,竟巧合地是在他出生的那一年。整件事情本身不是很荒谬吗?
荒谬得让人想哭。
「干吗闷闷不乐?」李维扬问她。
「我失业了!」她叹了一口气。
「那总比是我失业好!」他嘻皮笑脸的说。
她生气了:「你这个人真是自私!」
「我跟你开玩笑罢了!你现在有什么打算?」
「我也不知道——」
「找工作困难吗?」
「现在的经济环境不是太好。我们这本周刊已经是办得最好的了,还是做不下去,其他的更不用想。」
他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,放在她手上,说:
「去点一首歌吧!」
「点歌?」她诧异。
「明天的事,明天再想吧!」
她笑了笑:「你说得对。」
她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,把手上的硬币投了进去。点唱机全身的灯泡都亮了起来。她点了那首歌,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翻,哀怨的歌声丝丝缕缕的飘起来:
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。
既然没有办法,
我们接吻来分离……
她转过身子去挨著点唱机,朝柜台那边的李维扬笑了笑。
李维扬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抛给她,她伸手把硬币接住了。
她要一直点唱下去。
15
那天晚上回到家里,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谢乐生。她本来想告诉他关于失业的事。
「什么事?我明天要考试呢。现在很忙。」谢乐生在电话那一头说。
她把想说的话又吞回去了。
他知道她失业的话,一定会叫她不如到波士顿去,反正他从来不认为她的工作重要。
「乐生,你有梦想的吗?」她问。
「我当然有梦想。」
「我记得,你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——」
「不,现在不是了。我们这一科是很吃香的。有些毕业生专门替一些想要上市的科技公司担任顾问,赚很多钱呢!」他雀跃地说。
他什么时候已经把梦想改变了,她也不知道。他们曾经热切地讨论过彼此的梦想。他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、她说要一直画画。弹指之间,这一切已经改变了吗?两个人的梦想是否一样,那并不重要。最重要是他们能够分享各自追求梦想的那个过程。然而,她现在甚至不知道他的梦想已经改变了。还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?
16
她写了很多封求职信,一直也没有回音。别说梦想了,她连工作也找不到,租金也快付不起了。她一直对自己充满信心,现在有点动摇了。
一天,李维扬打电话来。
「找到工作没有?」他问。
「没有。」她沮丧的说。
「那你一定没钱吃饭了。」
「我可以吃面包。」她苦笑。
「天天吃面包也不行。这样吧,我请你吃饭。」
「好的。什么时候?」
「就今天晚上。」
李维扬约了于曼之在一家西班牙餐厅吃饭。
于曼之来到的时候,李维扬已经坐在那里等她了。他头发有点湿,身上穿著一件圆领的棉衣,好像刚刚做完运动,身旁放著一个背包,塞在背包里面的一只棒球手套露了一角出来。
她坐下来,要了一杯西班牙酒。
「你会打棒球的吗?」她问。
「我是大学球队的。几个同学现在偶而还会一起打球,大概一个月一次吧!」
「我在学校里也有打棒球。」
「是吗?一点都看不出来。」
「你是说我看来很斯文吗?」
「不。喜欢运动的人,比普通人更有奋斗心和好胜心。你看你,暂时失业已经垂头丧气,太不像话了。」
「你是打算请我吃饭还是想奚落我?」
「两样都有一点吧!」
「喔,很高兴认识你的残忍。」
「谢谢。请随便点菜。在你还没找到工作之前,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饭。」
于曼之没好气的笑了笑:
「但我不知道可以忍受你多久。」
「你有想过转行吗?」
「转行?」
「或许有更适合你的工作。」
「但我喜欢画画。」
「没人要你放弃画画,但总要先解决生活问题。我也喜欢开面包店。」
「你是认真的吗?」
「当然了。如果到时你还找不到工作,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面包。」
「你真是黑心!」
「你明天有空吗?」
「干什么?」
「我带你去一个地方。」
「去哪里?」
「一个很漂亮的地方。」
第二天,李维扬带著于曼之来到一家油画店。
油画店很大,除了油画之外,还有一些雕塑和陶器。
「这儿好漂亮!」于曼之悄悄跟李维扬说。
一个女人从店里的后花园走出来。女人有一张很精致的脸,肤色很洁白。小小蚌子的她,踏著一双平底鞋,穿著一袭宽松的连衣裙,肚子微微隆起。
「你们来了——」女人说。
「孩子什么时候出生?」李维扬模模女人的肚子说。
「还有六个月呢——」女人幸福地看看自己的肚子。
「这是我跟你提过的于曼之,这是罗贝利。」李维扬为她们介绍。
「维扬说你是念艺术系的。」罗贝利说。
「嗯,是的。」
「贝利正想找一个店长——」李维扬说。
「旧的店长刚好辞职了。」罗贝利补充说。
于曼之马上明白过来,朝李维扬笑了笑。
「你有兴趣做这份工作吗?我需要一个喜欢油画和对油画有认识的人。」
「我可以胜任得来吗?」于曼之问。
「维扬从来不推荐任何人的,我相信他的眼光。」罗贝利微笑说。
「我好喜欢这里。」于曼之说。
「那就好了,你什么时候可以上班?」罗贝利问。
「明天就可以。」于曼之说。
「后天吧!」李维扬说。
从油画店出来,于曼之问李维扬:
「为什么要隔一天?我明天也可以啊!」
「明天我带你去打棒球。」
「打棒球?」
「你不是说自己会打棒球的吗?」
「你以为我说谎吗?」
「那就好了。」
「但为什么要不上班而去打棒球?」
「接受新工作之前,我要训练一下你的奋斗心。而训练你奋斗心最好的方法,就是挫败一下你。」
于曼之哈哈笑了起来:
「你怎知道不会是我挫败你,我可是校队里最出锴的击球手了。」
「那倒要见识见识。」
于曼之忽然凑近李维扬,问他:
「罗贝利是你的旧情人吗?」
「我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多旧情人。贝利和她丈夫都是我的好朋友。油画店是他们两夫妇的。」
「那为什么不见她丈夫?」
「他常常要到外国去买画。他是一个很好的人。」
「不管怎样,谢谢你给我介绍工作。希望有一天可以拥有自己的油画店,卖自己喜欢的油画和自己画的画。」
「那我的面包店就开在你的油书店旁边吧!」李维扬笑笑说。
「对,如果我的画卖不出去,只好去你那里吃面包。」
「那把钥匙,你一直保存著的吧?」于曼之忽然问李维扬。
「什么钥匙?」李维扬问。
「日记的钥匙。」
「对了,你并没有把钥匙给我。」
「王央妮说,日记的钥匙,总共有两把,一把在她那里,一把在你那里。」
「是吗?我没有印象。也许已遗失了。」
「这是你们之间的盟约。你不是应该一直保存著那把钥匙的吗?」
「当爱情已经消逝,盟约还有值得保存的价值吗?」他反过来问她。
「当你不爱一个女人,你的盟约便不算数吗?」
「那当然了。」
「太过分了。」于曼之忍不住批评。
李维扬笑了笑:
「女人总是希望,她不爱那个男人,但那个男人永远会履行当天对她的承诺。当爱情已经不存在,我们有什么资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诺言?」
「那是一种约定啊!」
「是愚蠢的约定。」
「你怎知道没有这种人?」
「除非是其中一方仍然爱著对方吧!」
「爱情并不是你所想的那么短暂的。」她说。
电话铃响起,是李维扬的妈妈打来的。
「妈妈,不用了,这种事我自己有主意。不去,我不去。我现在很忙,迟些再谈吧!」他匆忙挂上电话。
「什么事?」她好奇的问。
「我妈妈常常要我去相亲,她说有一个女孩子要介绍给我。」
她笑了起来:「那你为什么不去?」
「看来一定是个丑八怪。」
她格格地笑:「对方也可能这样想!你去吧,我陪你一起去!」
「别笑了,我明天会好好的挫败你。」李维扬笑笑说。
「是吗?我们走著瞧吧!」她扬了扬眉毛。
17
那天黄昏的时候,于曼之来到海边的公园。李维扬坐在石阶上等她。他穿著一件灰色圆领棉衣,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,手上拿著一个棒球。
看到了她,他脸上流露灿烂的笑容。
他在开始时投出的几个球,她都接不到。他取笑她,她扁起嘴巴为自己辩护。
「我只是太久没有练习罢了。」
后来,她终于意态优美的击中了他投出的一个好球。她扔下球棒,在草地上兴奋地跑了一圈。
「很高兴你在天黑之前终于击中了球。」他说。
他把手上的棒球抛给她:「给你!」
「给我干什么?」她问。
「你拿著这个棒球,将来可以到我的面包店免费换面包。」
「可以换多少个?」
「能吃多少,就换多少。」
「那么可以用多久?」
「这是永远通用的。」
「这算不算也是一个愚蠢的约定?」她把棒球抛到半空,又用手接住了。
从那天以后,他们每个星期天下午都会来打棒球。就只有他们两个。他打得比她好。他喜欢看到她击不中球时扁起嘴巴的样子。击中的时候,她又会天真烂漫的一边在草地上乱跑一边大笑。
有时候,当太阳下山了,他们会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,彼此的头顶几乎抵住对方的头顶。
在他生命中,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带给他那么多的欢乐。
他从小就是个沉默的人。他有一个沉默的父亲和一个老是爱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亲。在他们身上,他只能看到早已经在岁月里消逝的爱情。
他喜欢一个人躲起来想事情。当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,老师就曾经说:
「李维扬长大之后会是哲学家。」
这个故事,他常常当成笑话说给他以前的女朋友听。他谈过好几段恋爱,每一次,都是别人爱他多一点。五年多之前,他和一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女孩子谈恋爱。一天,她拿著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跟他说:
「我们一起写一本日记好吗?将来可以留作回忆。」
他虽然从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,还是答应了。对于女孩的举动,他不觉得奇怪。女人总是希望她每一段爱情都有一份纪念品留下来,也许是一枚戒指,也许是一个音乐盒,也许是一张唱片。
可是,当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么,他日渐发觉,他和她的距离竟是如此遥远。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世界。当大家那么赤果地剖白心事,反而更知道彼此并不是对方所期待的人。
那时候,是她提出要写日记,让日记成为回忆的一部分。今天,要把日记还给他的,偏偏又是她。
当爱情已经消逝,那份纪念品也就变得可有可无,甚至成为负担。
拿到那本日记之后,他并没有再看一次,他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拥有日记的钥匙。然而,日记的其中一页松了,他于是抽出来看。那是关于酒保和那个女孩的。
就在重遇那本日记后不久,他便收到女孩从波士顿写来的信。她患了胰脏癌,生命的日子不会太长了。她恳求他去见她一面,她有些东西想要交给他。他本来不一定要去,但他去了。他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个女孩。
在他重遇那本日记时,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刚好继续,而且已经有了结局。人生有时候的确很荒谬。
他打从心底同情那个女孩,也因此,他提早一点离开波士顿,他不愿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。
老师猜错了。长大之后,他并没有成为哲学家。他的工作很辛苦,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时。当他拖著疲累的身躯回家,他看到床边有一扇窗子。从窗子看出去,可以看到他梦想中的那家面包店。现在,他的窗子外面,又闯进了一个女孩子。她拿著他跟旧情人一起写的日记,飘进他的生命里,她傻气而聪慧,带给他许多快乐。
可惜,她已经有一个她爱的人了。
他要把自己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