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该找伴侣!」
斯年在纽约住了四十天,终于要回香港。
他本来不打算独自先回去,慧心比他的生意、比赚钱更重要,何况文珠、费烈回香港前答应替他管理公司,他根本放心得很。
只是早晨文珠来长途电话——文珠真讲信用,居然每天抽半天时间坐在他的公司里。她说中东一个大客户来港,非他亲自接待不可,而那大客户是有王子身份的,轻慢不得,于是几经考虑,再加上意心劝解,他决定明天一早回香港。
临走前夕,似乎——离情一下子就浓了。
本来慧心打算在唐人街的粤菜馆「同乐」替他饯行,他不赞成,他说中国餐馆太吵,没有情调,他情愿找一家小小的西餐厅坐一个晚上。
「去‘格林威治’村吃墨西哥餐?我听人说那儿很有情调,有年轻歌手,——还没红的未来之星演唱,好不好?」意心兴致勃勃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