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只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!就因为她「未来的公公」曾经救过母亲,所以两家竟订下了这桩荒谬的婚姻?!
那么她不等于是要」卖身」了吗?!
现在已快二十—世纪了,而她是个有思想的现代女性耶!如今居然因为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理由,必须嫁给一个毫无感情的陌生人!即使这是一桩有名无实,而且为期不过一年便会夭折的奇怪婚姻。
看来那个何晓生的父亲八成是有毛病,竟要自己的儿子和—个没见过面的女孩结婚,这对他到底有什么好处?还不如直接命令丁易汝去当他们何家的小女佣来得有用。
何况这绝不是她父亲的作风,虽然黑帮大老最重视的是有恩报恩、有仇报仇的二分法,但现在可是要牺牲自己女儿的幸福,—向疼爱她的父亲怎么会答应这种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