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并没有结婚,我只与他同居了五年。
恐怖是不是?结婚五年已经够可怕,同居五年简直不可思议。
为著种种原因,我们没有去注册,像交税问题,房屋津贴问题,最主要的是:我们双方父母都已去世,毋须向老人家交待,于是疲下来,一年拖一年,三年过后,更觉一切无所谓。
我是个内向的人,他也是,没有人知道我们住在一起,亲友同事皆不知情,我们有两具电话,租两间公寓,打通了一道墙开多一道门,仿佛分开生活,实则息息相关。
开头也觉得奇趣;十足新派,洋洋自得,好像走在时代尖端,沾沾自喜。
日子久了,也不过是那么一回事,日久生厌,这四个字真是至理名言,再也错不了,几次三番,我也想把当中那道门封掉,开始新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