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「是有一点突然,不过你对我是熟悉的,我在心中已把你数了千百遍,你的确是我理想中的对象。」
我看著他,「我?」我眯眯眼。
「就是你,你那种傻气。来,把戒指套在右手上,那总可以吧,不喜欢,随时可以扔回给我的。」
「不可以,我太粗心,很容易不见的。」
「不会的。」
「尺码不一定对。」我推搪。
「一定对,早差人去收小了,是妈妈交给我的。」
「KT,哪有这么儿戏啊。」
「儿戏?一点也不。多少爱人们连孙子的名字都想好了,还不是一场空,叫别人拣了便宜去。」我问:「你是失过恋来了?」
「我没有谈过恋爱。」他冷静的说:「我不相信爱,但是我相信双方尊重、负责、敬仰,这比爱情好多了。爱情是写小说人发明的词儿,怎么你也相信呢?」
我拿他没办法。他可以出庭做大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