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这……这实在是太过份了吧!她能不仇视他吗?当然是非仇不可了!而「仇」到最高点则是在她前往美国念大学时持续至今……仍在沸腾中!
相信吗?在美国时,他为了与她作对,竟自愿将他在FBI的工作地点加州调到纽约——只因她在纽约大学就读。上帝!一个在东、一个在西,相差何止千里,但他就是有这种兴致!包教她昏头的是,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她老爸的,她老爸居然放任他强迫她搬去与他同住一屋簷下,也不怕他这个长得如花似玉的女儿被人家给「按怎」去了……也因此,她在美国求学的六年时间里,一直少不了他。
斜睨著仍聚精会神在公文上的李毅风,安苹只觉得他们的仇是愈烧愈旺了!
怎么有人把别人的事业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