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唯一的缺点是没有笑容,那种孤芳自赏的寂寞逼人而来。
当天晚上,咱们在唐人街吃饭,咪咪说她受不了忽必烈,要到三藩市去透透气。
贝贝说她已当尽卖尽,行不得也哥哥。
结果一半人南下加州,另一半人要去露营,只剩下我与贝贝、贝蒂。
贝贝耸耸肩,「好吧,看我们与忽必烈拚个你死我活。」
我皱眉问:「忽必烈是干什么的?」
「他是执业建筑师,」贝贝说:「是全国十大之一呢,听说功夫是一等一的。」
「真的?」我睁大眼楮。
「建筑师都带点艺术家脾气,」拉利说:「臭得很。」
在大屋住了三天,从来没见过忽必烈。
他一早去上班,黄昏回来,立刻上楼,大概是听音乐吧,他是个很静的人,根本
不觉察他的存在。他喜欢喝啤酒,抽沙龙薄荷烟,养一只猫,它叫「大力水手」,他
没有女朋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