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「你再这样,我放弃你。」
「你明天还要上班,先睡吧。」
「你又打算耗到天亮?」
「你别管我。」他挂断电话。
以前,以前大成不是这样的。当大成写得最多的时候一天要生产五千字,但每个字都有纹有路,每篇文章都拥有读者,每天他只工作三小时。
那时他是神采飞扬的,热爱生活,也热爱朋友,一叫就出来,玩得痛快淋漓,有说不尽的话,发表不完的意见。
他穿得时髦,吃得精致,略有空便去旅行,爱宣传时便接受访问,爱静时使隐居一会儿,一切率意而行,是一个有作品的艺术家,风度翩翩,成个人洋溢著气质。
我真不知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种奄奄一息的样子。
那时他根本不留意到本身的存在,天天工作,为读者服务,今天的他多么做作,又这样又那样,不外为著标榜自己,把读者丢在脑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