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回到公寓,淋一个浴,把帘子全放下来,开足冷气,拔掉电话插头,也许老板会请我辞职,但我认为足够便是足够,今日谁也别想找到我。
那女孩。
忘不了她。
她很年轻,最多十七八岁,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岁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样,而当她们到了五十岁,还比许多十五岁少女好看。
我们一定要把她发掘出来。
第二天。
小王踢开我办公室的门:「找我?」
他真去了游泳,晒得似只黑猪。
我先倨而后恭,「小王,」很客气很客气,「这些照片是你的吧。」
他一看,「咦,怎么搅的,真热晕,对不起,这是私货。」
立刻收回。哈哈,但我已差人去复印。
「小王,那女孩。」
他眼光光看著我,不准备回答。
「那女孩。」
「是,确是个女孩。」废话。
「她是谁?」姓甚名谁,快快报上。
「朋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