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为别的,只是今天的蓓珊委实太耀眼了。向来绑著辫子的长发被她松了开来,一溜黑泉似的洒在背后,两串泪珠般的水晶耳环在两侧摇晃,像深海里的珍珠。她穿得很简单––太简单了,他认为––乳白色的紧身短衫恰到好处的凸显她成熟的身材,加上一条牛仔短裤,中间露出细小的蛮腰,下边是一双线条优美的长腿和款式轻松的白色休闲鞋。整体来说,她露在外面的肌肤比穿在衣服里面的来得多。
如果昨天的她像个舒服的枕头,今天的沈蓓珊就像一块可口的奶油蛋糕。等她走近,他才看见她的小腰上系著一条细致的银链子,靠近肚脐处还挂著一颗粉红色的小水晶球,贴在柔嫩的肌肤上,闪闪亮亮,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。一瞬间,他以为自己看见了奶油蛋糕上的那颗草莓……
「我也是第一次见你化妆,很能唬人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