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我差点想补充一句:后生六百五。我是大学生,会不会打字!
他们录用我,试用期三个月。
我在那里坐足一个半月,低声下气的接电话,招呼客人,拟营业计划。月底发薪水,拿了两千七百元,买双靴子与一只皮包。衣服还是借姊姊的穿。
我恍然而惊。近墨者黑,是什么时候,我花银子如流水般,学起姊姊的作风来的?不是,虽然我们是姊妹,我们互相敬重与爱护著对方,但是我们走的路子绝不能相同。任何行业,家里只要有一位专才就已经足够。
正当我检讨自身,打算从头开始的时候,三笺先生提议我晤客人吃饭。
我心平气和的说:「三笺先生,陪吃饭有陪吃饭的价钱,绝不是两千多元一个月,而且日日早上七时半得起床准备上班的。」
这是我与日本电器公司结束关系的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