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她蹬蹬蹬回房间去了。最好的法国皮鞋,四寸高。今次她穿著件旗袍,里得身段玲珑分明。
姊姊是个美丽的女子,我从小服她,而且我在某方面引她为荣。有一次有个女同学看到姊姊,十分惊艳,问我:「你姊姊干什么的?」
我想了很久,想不到更适当的形容词,于是答:「捞女。」
女同学并没有震惊,她只是说:「啊。」
香港的社会就是这一点可爱,只要一个人不伦不抢不赊不欠,生存下去,社会就接受这个人。
姊姊不是捞女是什么?是,她在电视节目中客串,她拍过一两部电影,做过画报封面,当过时装模特儿,但她主要的收入来自各式各样的男人──不必纳税。这便是「捞女」的定义。在男人身上捞。男人要她,她要男人的钱,这是经济学里最简单原始的BARTER,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好。
至于我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