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栋看起来非常灰暗、不起眼的透天厝,门口上方挂著一个残破的木制小招牌,上面写著「金宝庄」三个字,而在招牌下不远处的生锈铁门上,有张褪色褪到几乎变成白色的红字条,上面写著「整栋招租」四个字,这张纸条看起来已经黏在那很久很久了。
显然,这里因为地处偏远,交通又太不方便,所以没人肯租。
突然,一只修长宽厚的大掌扯下了那张几乎变成白色的字条,然后伸手按了门铃——
「你真的要住这里?」
几分钟后,屋主吴媛花小姐,看著手中那一叠白花花的钞票,双眼发亮。
「没错!」男子的声音从压低的棒球帽檐下传出。
「可是……既然你说不用签租约,那这些钱给了我,你可不准要回去。」
吴媛花猜,他有可能是什么通缉犯或杀人犯,但反正她不住这,所以没差。
「当然!」
「好!那这是这房子的钥匙,另外,我警告你喔,不准在这里做引警察上门的勾当。」吴媛花说。
十几年前,这房子发生过一次凶杀案,就够她受的了,她可不想再让这房子又上新闻。
那棒球帽下的俊唇微微牵起,「放心!我只是想在这里安静的做点工作而已。」
「那你的行李呢?」
「都在外面的车上。」
「喔!外面那辆破箱型车是你的啊?」
「可以这么说。」
「好吧!那水电费可得自付喔。」吴媛花不忘补充这一句,虽然这家伙给的现金,其实够他买下这栋透天厝了,但是不赚白不赚。
「我会自理。」
「OK!那我三个月后再回来接收这房子。」
「没问题。」
「我跟你说,林小姐不是在说你丑,是说你诚恳老实得不得了,她觉得你非常好,只是有点不适合她而已……什么?帅哥?不不不!欣赏内在美的女人多的是,对对!我这边还有个王小姐,我认为她绝对会符合你的要求,你也会符合她的。」
就在金宝庄的隔壁,一栋五层楼的老公寓里,半个坐在三楼阳台上的路晴莎,正一边讲电话,一边看著窗外。
好奇怪!棒著厚厚的镜片,她看见隔了一条小巷的金宝庄,有一个戴著棒球帽的高大人影,正在把一个个的大黑箱搬进去。
怎么会有人大半夜鬼鬼祟祟的在搬家?
而且更奇怪的是,他要搬进去的那栋房子,可是有名的鬼屋——金宝庄耶!听说十几年前发生过凶杀案,已经十年没人敢住了,而且卖也卖不掉,怎么会突然有人要住进去呢?
她想归想,可是却没忘记自己的正事——讲电话。
「重点是……明晚我要跟王小姐吃饭,我会假装说你是我的表哥,要是你跟她谈得来的话,这次的晚餐可是你人生中的大好机会啊!
就算这相亲约会不成好了,你能损失什么呢?顶多就一顿饭钱。周先生,相信我,事情不成不收费,可以吧?好啦……成交!就这样说定了,OK!放心,我绝对会亲自到场来支持你,好,掰……咦?啊!」
路晴莎挂上电话,刚想起身回到屋内,却突然感到脚一麻,身子一个不稳,险些摔下阳台边缘。
她狼狈的扶稳阳台旁的铁栏杆,但原本拿在手上的手机,却往楼下摔去。
「啊……」她眼睁睁的看著,忍不住叫得更大声了。
可紧接著,就看到神奇的事情发生了。
那个戴著棒球帽的男人甚至没抬头,只是手一伸,就稳稳的接住了她那花大钱买来的PDA手机。
「唉呀!谢天谢地,谢谢你,我马上下来拿喔!」路晴莎对著楼下的他,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灿烂笑容,接著娇俏的人影就从窗口消失。
虽然对方的行迹诡异,但他可是救了她手机的大恩人呢!
可几十秒后,当她下了楼,冲到巷子里时,却呆掉了。
没有人,什么都没行,只有她的手机孤伶伶的躺在潮湿的地面上。
「哇咧……烂人……差劲……」她冲过去捡起自己的手机,努力的把上面的脏水擦干,「我都说谢谢了,等我一下拿给我会死啊?不然也放在安全一点的地方啊……」她看向四周,地面几乎全部都有积水。
但不管怎么样,那家伙等她下楼来一下会死啊!也许她还会买个饮料请他喝呢!
「可恶!变态……神经病……活该住表屋,你最好天天撞鬼啦!讨厌……这很贵的耶……机机车车……」她边骂边擦干手机,按下电源键,没想到,手机萤幕上竟出现一片闪烁著蓝色线条的亮白色,她吓得又连忙按掉电源键,因为这跟平常的开机画面完全不同。
「完蛋啦……」她愁眉苦脸的看著手机,「这么贵的东西,台湾还没开始卖耶……呜,修理费会不会很贵啊?早知道就不要在窗口旁说话了。呜呜……」路晴莎边骂边走回公寓里。
而同时,在金宝庄里,刚放下手边最后一箱东西的吴谕,则隔著小窗户,冷冷的瞪著那个娇俏人影。
真是白痴啊!亏这女孩看起来还挺可爱的。他公司那款最新的PDA手机,最大的功能就是可以切换到完全防水功能,她不知道吗?竟然还把他骂成这样?
******
台湾某知名学府里,气氛向来肃穆,充满著学术气息的法学院,上课钟声刚刚响起。
绿树成荫的草地上,快速的冲过一个娇小的人影,往充满著古朴气氛的老教室里奔去。
「路晴莎。」白霂云教授的声音在课堂上有点懒散的响起,因为她不认为会听到回应。
「有……呼……呼……呼……」一个喘呼呼的娇嗓,在教室后门响起。
闻声,白教授扯起了嘴角,「咦?今天没跷课啊?大忙人。」
她笑看著那个娇小的身影,累瘫了似的走到教室前方,而教室里的二十来双眼楮,也都讶异的看著她。
「报告老师,呼……」路晴莎又喘了口气,终于走到讲台正前方的位子上,「今天大家都在忙,没人有空约会。」
今年二十四岁的路晴莎,本业是红娘,副业是法律系的大四生。
她平常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帮人安排约会,而今天……昨天好不容易说服了的那个周先生,竟然又临阵退缩,真是气死她了。
「嗯!好,坐下吧。开始上课了。」
「谢谢老师。」路晴莎点点头,乖乖的坐下,拿出笔记,开始专心上课。
她平常难得来上课,但老师却不生气,因为路晴莎是个每年学业成绩都可以排在前几名的学生,所以老师们对她的低出席率,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下课后,路晴莎正要走,却听到教授叫她。
「对了,中秋节你来我家过节吧,师丈说要烤肉给你吃。」
白霂云收起了严肃的脸庞,对她微笑著。
因为她前不久嫁的厨师,刚好就是这个很用功,却常常跷课的学生红娘介绍给她的。
「抱歉耶!老师,那天我排了四个Case,会很忙。」
「这么忙?」
「对啊!佳节人寂寞啊,这时候是彼此看对眼的最好时机。」路晴莎一眨眼,俏皮的说。
「是吗?」白霂云也忍不住笑,这学生就是爱赚钱啊,「好吧,既然如此,那你就无福消受我亲亲好老公的手艺了。」
「呵呵!只要老师幸福就可以啦。」路晴莎笑得有点谄媚的说。
「好啦,不要捧我了。对了,关于你这学期要写的离婚法条解析报告,要是太忙,而交不出一篇有可看性的,我照样会当掉你喔。」她可不是个会收受私利而放水的老师。
「是!遵命!我会写出来的。」路晴莎爽朗一笑,但心底却在暗暗叫苦。
那可没剩多久时间啦!上次去律师事务所查到的资料案例,全都放在PDA手机里,还没机会转出来呢!
这下可好了,她的手机等等要拿去送修,那她不是得再去查一次资料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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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,她再次登门拜访知名的洛易律师事务所。
「嘿!莎莎。你又来了?」
「对啊!上次我借来扫描的资料,我想再借一次耶。」路晴莎一脸哀怨的跟办公室的助理小王说。
「可以,不过你得重找一次喔,那些资料你上次不是都归档了?」
「是啊……」一想到又要去那个阴暗的地下室奋斗三个小时,找出那些资料,扫描、再归档……她就想哭。「唉……」
她叹气实在是叹得太大声了,引起了小王的注意。
「怎么啦?有精神一点嘛!今天我们章律师还在,也许你会踫到他呢!」
「谢谢!我没兴趣。」
她知道这事务所是有名的辩护律师章洛远开的,而他是一个听说非常年轻而且英俊的帅哥。
不过,路晴莎从来都没见过他本人,就算见到本人,她也没兴趣,谁叫章洛远已经结婚了。
「啊?真的吗?嘿……你该不会是对我这种忠厚老实的才有兴趣吧?」小王笑著说。
路晴莎受不了的瞄了他一眼,「结婚的男人我都没兴趣啦!又没生意。」
「啊?」小王顿时愣住,接著又忍不住翻白眼。这小女生怎么眼中都只有钱啊!「去……我是说你起码能看帅哥啊,我们其他的助理小姐多爱看他啊!有些还说是章律师在,才肯来这上班的呢!」
「拜托,小王……你认识我这么久了,你看过我对不能相亲的男人有兴趣吗?」帅哥演员她倒是需要一个……唉!谁叫现在她的客户中,大多是花痴呢?
「嗯!这倒是没有……」
「所以!」路晴莎双手一摊,走向饮料间,跟小王说掰掰。「好啦!我去拿地下室钥匙,还是在饮料间隔壁吗?」
「对,去吧……」小王才说完,就看到走廊的另一头,章律师跟另外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也正走向饮料间,「咦?那个跟章律师在一起的人是谁啊?太过分了,竟然比章律师好看……唉!希望不要又是熙凤上班的律师啊!」
他小王已经够没女人缘了,而且还不知道为什么,路晴莎每次帮他相亲,每次都失败啊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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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钥匙……咦?到底是哪一把啊?」
路晴莎正努力的在挂满一大片钥匙的柜子中寻找钥匙时,却听到饮料间传来一个好听的男子低嗓。
「那个掉手机的女人真的很白痴,对吧?」
「呵呵!听起来的确是。」另一个声音是律师章洛远的声音。她在法庭实习课上的示范录音带中听过,所以认得出来。
但真正引起她注意的,是他们的谈话内容。
「海顿出产的这一款PDA手机,最大特色就是防水,她竟然不知道?我帮她救了那手机,她不但不感激,竟然还用了一大串词骂我。」
路晴莎皱起眉头,那个好听低嗓形容的场面,似乎似曾相识。
「她听起来颇笨的,你是住在哪种乡下地方啊?」
「我不会告诉你的,就算你口风紧也一样。」
「好!我知道,反正没人能说过你们这三个家伙。」
随著咖啡的香味传出,那两个交谈的男人也走出了饮料间。
路晴莎瞪著那两个男人的身影从自己眼前走过,其中那个比较高大的家伙,难道就是昨晚捡到她手机的那个人吗?
「慢著!」
带著一股不知道哪冒出来的怒气,她突然冲出去,叫住了两个男人。
两个男人一同回头看向她。
穿西装的是章洛远,一个普通帅哥。
而穿著休闲服、牛仔裤跟球鞋的,却是一个看了叫人一震,顿时停止呼吸的超级大帅哥。
合身的休闲服下,是精壮结实的胸膛跟有力健壮的手臂,而下方的牛仔裤,则绷出他大腿那紧实精壮的线条,这男人不但高壮,还非常有真材实料。
黑色微卷的短发下,是饱满丰厚的额头,而他的五官比一般东方人深刻,挺直的鼻梁下,俊美的双唇不厚不薄,线条完美到无可挑剔,脸形棱角分明,却俊美绝伦,叫人难以不嫉妒或迷恋。
包别提,他有双黑得慑人的锐利深眸。
而现在,他那双好看的剑眉正轻轻扬起,「是你?」
迸谕看著她,有股面熟的感觉,他立刻想起这人是谁,因为这略带怒气的娇嗓是这么的熟悉。
眼前这女孩,正是昨天那个穿著背心跟短裤,坐在窗台上的娇小人影。
「嗯?你认识?」章洛远有点惊讶,「这女孩是谁我还不清楚。」他问向一旁的人:「我们最近有请新助理吗?」
「抱歉!章律师,我是T大法律四年级的路晴莎,我是来这借资料的。」路晴莎本来是打算拦人算帐的,可是一时间又想起自己未来的钱途,她可不能得罪律师界的大红人章洛远。
「是喔?」章律师跟著问旁边的人,「是哪一个人让她……」
「是我。」小王即时跑来解围,同时一直跟路晴莎使眼色。开玩笑,要得罪也不要得罪到章律师的朋友,竟然还叫两人「慢著」?
而同时间,古谕也正在打量著这知道他住处的新邻居。
「我们的资料库是让这种不懂礼貌的人使用的吗?」
一听到章律师不高兴的说词,路晴莎立刻知道不妙。
「抱歉,我……」
「没关系!小章,这女孩我认识。」
迸谕突然说出帮她解围的话,让路晴莎很讶异。
「你认识?」章洛远讶异的看了下古谕,又转头用嫌弃的眼神看著路晴莎。
这女孩戴著大眼镜,穿著牛仔裙跟黑毛衣,普通到不行,连他都不想看了,怎么古谕会……所以他忍不住凑到古谕耳旁说了句:「这跟你的水准差远了。」
路晴莎一听到这句话,不动声色的挑了下眉头。
这个章律师,相貌堂堂,但骨子里也是烂男人一个,哼!
迸谕轻扯嘴角,「好了!不打扰你,我想她是有事找我,我跟她出去谈好了。你觉得呢?嗯……路?」
「晴莎。」
「对!路晴莎,走吧!我们去外面谈谈。」
迸谕没打算在这地方让路晴莎难堪,因为他得替自己居住的地方保密。
昨天搬进去的那房子他还挺喜欢的,所以为了不要在短时间内再搬动一次,他宁愿花点心神来应付这住他隔壁的新邻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