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她开朗地笑:「怎么会?」
她很漂亮,头发漆黑乌亮地垂在肩上,皮肤晒成棕色,有点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。
「你去佛罗里达晒太阳了?」我问。
「没有,这是参加学校中的考古学会,在会场实习时晒的。」
「啊,听起来很刺激,玫瑰,你终于长进了,大哥老怀大慰。」
她微微一笑,轻盈地将车子转弯。
我问:「不是回学校吗?」
「我搬离学校了,宿舍太贵。」
「何必省?现在住哪里?」
「带你去看。」
她住在布洛克林区。我很反对,「你怎么住到贫民区去了?治安不好,叫我们担心。」
「不会%,很多同学住那儿。」她安慰我说。
那座小鲍寓只有两百尺见方,客厅与睡房连在一起,破得不像话,家具全是旧的,一只冰箱马上可以庆祝它三十岁生日,马达吵得像火车头。我呜咽一声,惊慌得说不出话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