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了阿媚吃茶,阿媚迟到。
棒壁坐著两个中年妇女,正在大肆谈论家事,她们是上海人。
一个很气愤地说,「……我同伊讲,我是伊的男朋友的太太,女孩子家缠住人家的丈夫不放,成何体统,为什么不检点一些,况且伊身材面貌都还是上乘的,何必做些没有前途的事,误自己的青春。」
我向她瞄一眼,只见她两道眉毛画得关公似的,面孔搽得红是红白是白,一脸一身的肉,年纪并不十分大,约三十七八岁模样,一件旗袍的料子非常考究,显然是个阔太太,因此具备一切阔太太的缺点。
另一个也打扮入时,因是做听众来的,所以唯唯诺诺,不慎出声。
「可是伊不听我劝,伊冷笑说,我丈夫是很爱她的,我没法子,只好回家同他吵,问他当初做小职员的时候,可记得岳父怎样帮他的忙,可是他竟然收拾行李搬了出去,叫我怎样活下去?」
阿媚来到,静静的在我对面坐下,叫一杯矿泉水,跟我一样,被隔壁的对白吸引住,我们听下去。
「我只好联合亲戚,同他去大吵——不吵我是不甘心的!」
「伙计!」那位胖太太叫,「替我包起两打蛋糕!」
她还记得吃蛋糕,毫无疑问,她们会活下去,且活得很好,很壮健。
媚看看我会心微笑。
那两位太太结账走了。
我吁出一口气。「人们就是为这个烦。」
「你仿佛很戚戚然。」媚说,「富有同情心。其实丈夫对这些女人来说,同一只玉坠有什么两样呢,也不过是为她们添增面子的一件东西。」
「或者,一张丝绒沙发。」我说,「客厅少了一张丝绒沙发,到底难看相。」
「你呢?」媚问,「你的同居生活如何?」
「很糟。」我说,「不过你放心,我不打算诉苦。」
「有人说看见张家俊苞一个混血女郎吃茶。」媚说。
「也不稀奇,我与他最近搞得很差。」我说,「这次试验很失败。他是个爱新鲜的人,一部车子都三日两头的换。」
「你不生气?」她问。
我笑:「生什么气?我照照镜子,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损失,眼楮鼻子全都在,有什么好气。」
「可是他住在你家里。」媚说。
「他可以搬出去。」我说。
「你不伤心?」媚问。
我想很久。「早三个月有,可是那种伤心,自怜居大多数。我不介意。」
媚说:「他怎么可以在你家中与人家鬼混?」
「待我问他。」我微笑。
「我很佩服你。」媚说,「像我,虽不至于像隔壁那两位太太那么窝囊,但是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,整个人瘦得落形,到现在午夜梦回,始终不明白他为什么离开我,而且那女人的条件比我差那么多。」
「媚,他受你七年气,他也受够了。」
「我否认这一点,我什么时候让他受气?」媚愤然说。
「你自然不觉得。」我说。
「哪对夫妻没有争吵?」她说。
「七年来,他受的气逐年升级的,他的忍耐力总有个限度,你是千金小姐,他是你爹公司里的小职员,你对他青睐有加,欣赏他的才华,提拔他,下嫁于他,可是你始终不能忘记你有恩于他——媚,我们是小学与中学的同窗,你的脾气,我岂有不知道的,你简直把他当家中的一名长工,连佷女儿与同学去游泳,都叫他做司机,日子久了,自然不开心。」
「可是那个女人是——」
「她听他的,那还不够吗?」我说,「上半辈子他听女人的指使,侍候一个女人的面色做人。下半辈子也该换换口味,风水轮流转。」
「我始终不能明白,我们黄家对他是在不错。」
我摇头:「他娶你是错。一个男人,切切要记得‘齐大非偶’这四个字,像我的兄弟,都是硬铮铮的大丈夫,他们赚三百,老婆跟著喝粥;赚三千,老婆跟著吃饭;赚三万,老婆尝鱼翅,决不会在女人身上贪小便宜。像你们黄家,左右不过开家钟表店,你们自己吃用不愁,可是真正和大富之家相比,也不过是做些上不了台盘的小生意,做你的丈夫,气是受到十足,享受能有几成?你老爹也不过做在平治里,又不舍得给女婿买劳斯跑车,他干吗留在你家里?等分遗产?他又不耐烦。老实说,你这丈夫是挺有志气的,当初他娶你,不是为你的钱,而是为感情,我觉得他很有勇气很好。」
媚冷笑:「有你这样的女人,不帮同性去帮异性。」
「我是据理而言,」我笑,「你黄大小姐害怕听不到奉承的话?我又不想你送金劳力士给我,我干吗要对你虚伪?你不爱听这些话,下次就不用出来见我。」
媚叹一口气。「我也只剩你这一个朋友。」
我们这一班人,身在福中不知福,儿女私情略不如意,便要死要活。
是,我们便是这样没志气没出息的人。
我们正要付账,媚忽然惊说:「唉呀,才说曹操,曹操就到,那边不是张家俊吗?」
我忍不住看过去。是他,错不了,他与那混血女郎正走进来,香港就是这么小。
「嗳,」我低声跟媚说,「我们快溜吧。」
「溜?溜哪儿去?他们坐在门口隔壁。」
「我们打边门走。」我说。
「奇怪,奸妇婬妇倒不慌忙,你却心虚起来,真没出息!」
「别开玩笑,我们赶快溜吧。」我说,「难道我还过去上演六国大封相不成?」
「没种!」媚暗暗骂我。
「这类‘种’也不需要有。」我拉起她从后门就走了。
回到家中,丢下手袋,不知怎地,吓得一身是汗。从来我最怕遇见这种场面。
回想刚才那个混血女郎,只记得她有头半黄不黑的头发,黄眼珠,皮肤白得十分不健康,并不漂亮。
混血儿非得深色头发浅色眼楮才会好看,张家俊挑到个特别丑的。
我定下神来,把他的东西全部收进箱子里,整理好之后,到街上买一把锁,顺便带锁匠回来把锁换过,再写信到电话公司申请改电话号码。
一切做完之后,张家俊回来了,拼命按铃,我去给他开门,他一来便看到一套箱子搁在地下。
「什么事?」他大惊失色。
「你该搬走了,家俊。」我说。
「完全是误会。」他气急败坏地。「我知道你看见我们——」我眨眨眼。
「好吧,我搬。」他说,「但是你不能叫我马上走,我总得找屋子搬。」
「香港上中下三等酒店不计其数。」我说,「何必等?」
他朝我瞪眼:「你怎么一点情义都没有?」他责问我。
我说:「你使我想起一个笑话。」我仰头笑。
「什么笑话这么好笑?」他踢开一只箱子。
「有一对夫妇分居后,丈夫与舞女同居,生下一子,妻子离开香港去念书。这男的忽然对前妻说:‘人家说,我可以告你遗弃。’于是他前妻马上告他通奸离了婚。这个笑话你说滑稽不滑稽?」
「你是讽刺我?」家俊跳起来,「我觉得我对你不错!」
「我再说一个笑话。某太太要跟丈夫分手,她丈夫说:‘我一向对你很好,你想想,你怀孕的时候我都没出去玩女人。’你又说这滑不滑稽,仿佛他吃亏了,有的玩没去玩。」
「很好笑,」他说,「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,但是你又不肯跟我结婚——」
「你没有条件结婚!」我截断他,「你不能负担家庭。」
「你太虚荣。」他说。
「太多无能的丈夫都用这种借口来替他们自己开脱,我不怪你。」
「你听我说:我与那个女人其实什么也没有——」
「我没有吃醋,我只是不想你再住在这里。」
「好的,」他说,「我搬,你不必再讽刺我。」
「请。」我说。
「好。」他站起来。
「你忘记车匙门匙。」我说。
他无可奈何的把一大串锁匙掏出来搁桌上。
我替他开大门,他看到门上的新匙,呆住,他问:「你连锁都换过了!」
我笑笑。
「你这歹毒的女人!」他咒骂我。
我微笑,向他鞠躬。「你出去多多替我宣扬一番,我不会怪你,自古全世界的人都抱著‘宁可我负人,不可人负我’的心理。再见。」
「谢谢你!」他怨毒地说。
我关上大门。
这些日子他一直住在我的书房中,住了很久。他是怎么搬进来的,我也忘了。开头好像是因回家远,他说累,便在我这里睡一个晚上。再后来周末索性不回去,放一套睡衣与替换的衣裳在我这里,然后干脆不走了。
我觉得怪闷的,怎么会变成同居的局面?我一向反对同居,因为对女方太不公平——尽了所有做妻子的责任,而得不到做妻子的权利。而那时因为他向我求婚,所以心肠一软,便让他呆下来。
我总觉得一个男人肯向女人求婚,他便有诚意,有诚意的男人实在不算是坏男人。
我当时跟家俊说:「分开住好一点,周末我上你家坐,有时你来我家听音乐,多好。」
他说:「你这里什么都有,从冷气机,抽湿机到干衣机,应有尽有,我那里太简陋,你去住也不惯。」
我觉得他很会打算盘。
一个月过去,两个月过去,他偶尔也付一次房租,钱倒不是问题,我有我的朋友,我有我的生活,一向不是别人的附属品,现在电话他抢著听,浴室争著用,电视机永远扭到他选的播映台——我受不了。
我自由惯了。这我知道。最主要的是我看他不起。多年来社会的风气是由男人负起经济大权,现在他靠我,他愿意低声下气,我还是不愿意。
一次一次的摊牌,他还赖在此地不走。
一个周末他用了我的车子,我实在不能忍受,大发雷霆,吵很久,他都一一忍下来。有时我觉得他挺可怜,因为他也没有在我身上捞到什么大便宜。
终于因这个混血女郎我可以把家俊跋跑,心中顿时放下一块大石。家俊人是不错,奈何不属乔木类。男人不应怕吃苦,赚三千就该去挤公路车,不必贪图小便宜而受女朋友的气而用她的小轿车。
我花了三天才把书房恢复原来的样子,在抽屉中翻出一张我与家俊合摄的照片,顺手便扔进了垃圾桶。现在男女间的事不过如此,一段完结等另外一段开始。
我搬到媚那里去住了三天。
媚说:「你真厉害,如此这般便把男朋友轰了出去。」
「当然,他吃我,又不是我吃他,他既然让我亲眼看见,我便不能饶他。」
「你当心他出去噜苏,影响你的名誉。」
「没关系,明白人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。」
「那自然,」媚说,「有你这种女朋友真不错,一向不要什么赔偿。」
「咄!我是什么样的人,他们能赔我什么!」我笑,「完了就是完了,当时开心过还不够?相识一场,也是缘分,何必多言语。社会舆论说些什么,我是不关心的,人们眼楮都雪亮,我理将来的事还来不及。」
「听听这种女强人的口气。」
我也很后悔的,后悔让他搬进来住。错了应当学乖,这种事以后不会再发生。
饼不久我另外与一个男生约会,也很愉快。
正当我与梁季常开始熟悉,一天他问我:「你是否认识一个人,叫做张家俊?」
「你想知道什么?」我问。
「他是否与你同居过?」
我笑说:「梁先生,如果你坚持要娶处女做老婆,我不是你的对象。如果你根本没打算娶我做老婆,又何必查根问底,反正对你的生活没影响。如果你认为有这种谣传的女人,不配与你做朋友,那么请罢。」
「不,我不是这个意思。」梁季常分辩,「我只是觉得奇怪,因为今天上午在公司,忽然一个自称张家俊的人打电话来,说他与你同居过一段时期,并且劝我不要与你来往,你说怪不怪?」
「你打算跟我继续来往吗?」我问。
「我当然不理他,我相信自己的眼楮。」他说,「可是你是否认识他呢?」
「他追求我,但是没追到,所以很妒忌,在外头乱讲。」我说。
我当然只说他喜欢听的话。
于是梁季常笑逐颜开:「我猜也是这样,我想我跟你来往这么久,从来没上过你家,他怎么有可能与你同居?你并不是那么随便的人。」
我听了这话,很是反感,觉得我们无法交通,他比张氏更差劲。他有什么资格来追问我?男人,买一杯咖啡给女人,就想收买女人的灵魂。
我渐渐与梁氏疏远。
一日在个酒席中坐著,忽然张家俊也同时出现,我倒没怎么样,只觉得有点触霉头,于是低头继续玩纸牌。谁知他厚著面皮过来,居然叫我的名字,我抬起头,茫然一看,当他透明,根本没有入脑,低头翻开牌说:「三只皮蛋,我赢。」
众人想在我面孔上找蛛丝马迹,根本找不到。
后来媚说我很绝情,我至少应该与他打个招呼。
我冷冷说:「我一向不是那种大方的女人,把前夫的名字嚷嚷带在嘴边,什么‘我们不是夫妻,仍是朋友’,放屁!我也不必到处去哭诉他吃我穿我花我的,可是事情过去,各人走各路,阳关道、独木桥,我还跟他打招呼,他做梦!」
「可是人家只当你无情。」
「我还管人家?」我说,「我一向不理这些。」
「所以我说,一向我最佩服你。」她笑。
「现在世界变了,男人真噜苏,女人与他们分了手,没要他们什么,他们都还不甘心,到处诉苦博取同情,真反了。」
真反了。
梁在晚上打电话来问:「你为什么跟我疏远?」
「没什么,」我冷淡地,「这一阵子想静下来看看书不便与你交际应酬。」
「是的,我知道,因为我晓得你过去的秘密。所以你避忌我。」
「自然,」我又笑,「我不敢得罪你,我还打算陪你上床求你保密呢!」我摔了电话。
他又再打来。
我说:「我不想再说下去,就这样好不好?君子绝交,不出恶言。」
「为什么——」
「再见。」我说。
他没有再打来找我,如今男人们的水准益发下降,我想。在外宣扬我丑史的人,又多一个。
我觉得很困惑,怕有朝一日我在婚姻注册处结婚的时候会有人来阻止,一连做好几夜恶梦。
我谢绝应酬达半年之久,韬光养晦。
可是命不该绝,终于因为一些小事到律师楼办手续,而认识了一个律师。他很年轻,很漂亮,很沉默。照说这一号人物是轮不到我的。
可是出乎意料之外,我们结识第二天,他便打电话来约会我。
我?我看著镜子,不还是这个我吗,交老运了。我问他:「想约我上哪里去?」恐怕也不过是吃晚饭看戏这些。
他说:「还不是吃饭看电影这些。」
他很冷静很可爱,常常扬起一道眉,看我一眼,并不说什么。
我不认为他想娶我,不过我肯定他蛮喜欢我作伴。
有一次在路上踫到梁氏,他正拖著一个女孩子——面目模糊的那种,见到我马上别转脸,假装不认得我,却又偷偷回头望我几眼。
在我身边的汤姆马上发觉了,他不出声。
我白他一眼:「为什么不问我那个鬼祟的男人跟我有什么关系?」
他打横看我:「你以前的事,我不感兴趣。」
我一听这句话,马上感动得眼楮都红了。说得多么好!「以前」的事他没兴趣。他的意思是,现在与将来的事他会有兴趣。
「为什么?」我抬起头问。
「因为你也不是我第一个女朋友,如果互扬丑史,不大好听。」他简洁地说。
他只要我的心,他不要求我的灵魂。很好,这个高贵的男人正是我在寻找的男人。
媚,我那女朋友说:「你的运气倒不错,转了。」
「也该转了。」我下决心,「我会对他很好,你放心。」
「你对男人一向很好,好过头了,你什么时候对男人不好?」媚问。
「但是他们都恨我。」我说。
「因为他们占便宜占惯之后,忽然失去甜头,心有不甘——哈哈,‘心有不甘’!嗳,你瞧,我这句话用得多恰当!」她很得意。
「你呢,你的心情好得很呀。」我说。
「有什么不好?有屋住有饭吃,穿得又漂亮,干吗心情不好?大把男朋友。」她说。
「最后这句才是老实话。」
「为什么女人一定要男朋友?」媚问我。
我反问:「为什么候鸟到冬天要南飞,为什么三文鱼要千里迢迢跃溪去产卵?上古时代的遗传因子,届时要发作。为什么?我怎么知道?问上帝。」
我和汤姆没有默契。他打电话来约我。我总给他优先权。
他说我是一个糊涂的人。我说:「我糊涂?我是公认的聪明人。」
他笑笑。
「我只是在世俗上不甚精明。」我承认。
「这就是糊涂。」他说。
「难得糊涂。」我说。
「你做独身女人是否做得很有味道?」他问。
「你猜呢?」
「子非鱼,焉知鱼之乐乎。」
「十分没味道,」我说,「最没味道是没个说话的人,其次没味道是少个人给家用。」
「多少家用?」
「够吃够用。」我说。
「你看我有没有资格?」他问。
「你?你何必付我家用?」我稀罕,「外头多少纯情少女,你为什么不去问她们?」
「青菜萝卜,各有所爱。」
「你爱我?」
他微微笑,双手插在口袋里。
「你不介意我的过去?」我试探地问。
「你入过狱?杀过人?放过火?我皆不感兴趣。」他说。
「我只知道你有份高尚职业。谈吐幽默。身材好得很,五官清秀。中英文程度皆属上乘之选。又不会无端端坐下来叫鸡鲍翅。我喜欢你这种年纪的女人,思想成熟,精神独立,很适合我。对了,最重要的是你不搓麻将,我最讨厌搓麻将的女人。」
我笑了。
「怎么样?」他问。
「我们拟张合同如何?」我问。
「合同?对,商业合同。」他说,「走著瞧。」
我们并没有一起睡。不知道为什么,他不是那种人,因为他够大方,所以我也染上他的习气。我们大多数在门口分手,摆摆手,改天再见。
他甚至很少吻我。
我喜欢他这样,毫无目的,就是喜欢我的伴。
因为汤姆的缘故,我的身价忽然高贵起来——「她的男朋友是大律师」。其实大律师赚不了钱,还不及一个政府中等公务员。
我倒不觉得他有多少了不起。耶稣基督的职业只是木匠,人的性格与他职业无关,我所知道的只是他欣赏我,这一点已经足够我们生活在一起二十年。
假日里我跟他出去打网球。他的球艺并不太好,有时我把他杀得片甲不留,他会挥汗叹气,但并不抗议。壁球他也不是我对手。
他说我运动与玩游戏都像独行杀手,冷血冷面,毫无体育精神。
他问:「你怎么会懂得这么多玩意儿!」
「把搓麻将的时间省下来,人们不知可以多做几许事!」我淡淡的说。
「我们几时结婚?」他问。
我把球拍支在地下,我说:「你真认为娶我是划得来的事?」
「嗯。」
「我会很高兴嫁你。」我说。
他怀疑的看著我。「你看上去并不见得有多快乐。」
「我应该雀跃?」我低下头,「到底我不是十六七岁的女郎,得失之间并不看得很重。但我会是一个好妻子,你相信?」
「我相信。」他微笑,「我也不晓得我尚有结婚的念头,现在不同了。反正一切是现成的,婚后你搬来与我住,屋子你拿主意改一改,喜欢做工就做下去,不喜欢做便拉倒,周末我们在家听音乐,你得忍受马勒全套交响乐,如何?」
「没如何,我会戴著耳塞看红楼梦。」我说。
「这就是夫妻之道,对!」他说。我们两个人仰天大笑。
年尾我们就结婚了,报上的广告登得很大,不知我那些前任男友有什么感想,他们会说:「咦,我不要的那个妞,没想到真嫁出去了。」就那样。
男女之间的事,成则为王,败则为寇,变幻无穷,有人欢喜有人愁,一向如此。
结了婚,故事自然告一段落,男女间故事本是无穷无尽,段落之后,尚有余波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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