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因为她不肯杀了自己的孩子,所以她被堂堂御用大律师幸德书赶出了家门,从此她成了无父无母的小孩。然而,她的决定依然没有改变,她要带著她的孩子活在美丽的世界里,用她自己的双手为那对小恶魔擦亮世界。
至今,她仍不悔当初的决定。
所以,她不会向任何人妥协。
「万主任,我做未婚妈妈是高中的事。当时我主动退学,然后我以自己的努力考上了英国的大学,又作为交换生回到这里。就算我曾经犯错,也跟罗兰德学院毫无关系。而且,罗兰德学院的校纪校规里,也没有哪一条注明未婚妈妈不能入学。更何况现在大学纷纷解禁,法律允许在校生结婚,生子也不是不可以。我又没有耽误课业,你凭什么要我滚蛋?」
苞读法律的学生讲道理,果然比较累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