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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人 夜之女

有些人属于日间。

朝早闹钟一响,纷纷起,精神饱满地梳洗穿衣出门工作,为自己也为社会,贡献每日最好的时刻,晚上,他们回家休息,共聚天伦。

但是也有一群人,在别人熄灯睡觉的时侯,才开始活动,他们属于夜。

缪斯是夜之娇女。

自幼是这样。

一玩玩到半夜,早上起不来,用锅铲也铲不起她去上学,故此父母送她念下午班。

真妒忌。

我是那种甘于认命的人,不认也不行,家长古板,没有幽默感,送女儿去念修女学校全女班,早上七点正便要起身,迟了要挨打。

小学便吃苦,往往睡到半夜(那时缪斯大约还在玩),便自床上惊醒,大声问:「妈妈,妈妈,闹钟响了没有,我会不会迟到?」大人保证我还可以畅睡五小时,我才倒下床。

可是每次往往太过放心,错过了时间,匆匆忙忙,赶得哭出来,半夜恶性循环,又跳起来问,又睡过头受尽折磨,自幼觉得生命没有意义。

缪斯那边是个不同的故事。

小学毕业后,她继续念国际学校,连中文都放弃了,同学大部份是洋人,校规松懈,自由散漫,十点钟到课堂,不过旷一节课,不算什么,成日挂住般派对,兜搭男同学,享受人生。

我呢,仍在尼姑学校被迫做高材生,味同嚼蜡,为著不使父母失望,硬生生扮演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角色,多么吃力,我的童年与青少年时期,过得并不愉快,一年只有看三场电影的余暇。

当然,我是很久之后才认识缪斯的,不然更加痛不欲生,因为不明何故他人可以逍遥法外。

同年的她与我接收命运安排,长大了。

我们在加州的柏克莱相遇。

那是大学一年。

我照例痛不欲生的用功用功用功。

一个星期六下午,伏案写家书,有人咯咯咯敲我宿舍门。

我大声叫:「不,我没有茶,没有咖啡,没有牛奶,没有20元出借。」

房门被推开,一张笑脸伸进来,「嗨。」

哗,那精致五官,那把长达腰际的头发。

我叹口气,「咖啡在书桌上。」

「你是林志远是不是?」她咪咪笑。

「是。」

「你编派的电脑程序惊动了系主任是不是?」

「你要什么?」

「没什么,」她坐下来,「大家唐人,或许你可以帮我忙。」

我忍不住问:「头发要怎样才可以留得那么长?」

「哦,把做功课的时间拿三分一出来打理它。」

「真的?那么功课呢?」

「管他呢。」她眼楮勾人魂魄般眯一眯。

「我知道你是谁。」我也想起来,「你是缪斯,早有人告诉过我。」

她仍然笑,「我们两人都有名气,不容易呢,学校有万多名学生。」

我又问:「腰身怎么可以维持那么细?」

「把做功课的三分一时间用来运动。」

「真的?那么功课呢?」

她再次既嗲且腻的说:「管它呢。」

「你不是来念书的吗?」我大惊失色。

「我就是与你来商量这件事。」

「什么?」

「用你多余的时间,为我做家课。」

「不行。」

「每小时一百元。」

「美金?」

「是。」

「不用偷不用抢?」

「不用。」

「行。」

我很想赚点外快,学费几近天文数字,生活指数又高,唉,只要干得来,不犯法,无所谓。

「你住这里?」

「是。」

「没有私人浴室?」

「没有。」

「何不搬到我公寓来,有的是空房间。」

「租金?」

「大家是好朋友,不用付房钱。」

我走了运了,「那么我帮你做家务。」

「不不不,有墨西哥人来做家务。」

「无功不受禄呢。」

「孔夫子那套不流行了,」她朝我眨眨眼,「少林寺功夫才吃香呢。」

之后我发觉,缪斯没有在中午十二点之前起过床。

那年直作得我眼发白,她,她玩得天昏地暗,你不能说她没下过功夫。

住在同一间公寓,却很少见面,我六时起床,九时睡觉,她约三时回来,天朦亮才休息。我们相安无事,互以字条通讯息。

她念英国文学,功课不是不多的,我用电脑帮忙,写完一篇又一篇,自己变了半个诗词专家。

第一年的主考人是威廉斯,他见了缪斯双膝会发抖,不用担心。

第二年换了罗拨逊,缪斯通过考试,但是人家离了婚。

第三年换安得孙太太,大家都以为缪斯要转系,谁知到学期终结,她俩成了谊母女。

毕业那一年,缪斯取得文凭,她同我说,「林,我应杀你灭口,你知道太多秘密」。

但我们成功了。

我头上已长出白发,她娇嫩如我第一日见她。

我俩学成归家。

我说:「缪斯,且看你那套,在社会行不行得通。」

「你输梗了。」她笑。

她居然照老例拉我与她同住。

是这样的,我们太过了解对方,一旦反目为仇,后果堪虞,只得一直做朋友做下去。

奇怪,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,居然和平相处。

我是全白,她是全黑。

缪斯说:「很少有人不认为自己白雪雪。」

「你怎么起身去上班?你全无早晨。」

「但我有夜晚。」

「有什么工作是晚上开始的?」

「我住东方,到西方工作,刚刚日夜颠倒。」

缪斯就是这种人。

她找到工作,而且是不大用白天起床的工作。

她在电影公司做总策划的助手。

电影公司是少数重色重于一切的地方,缪斯站出来比他们旗下任何一颗明星更艳丽,更会得打扮,更会得玩更懂得应酬,他们如获至宝,重重地用她。

她中午十二时上班,还戴太阳眼镜,因为眼楮肿,每夜仍然三四点钟才上床,工作不是不吃力,但娱乐即工作,工作即娱乐,照她自己话说,贴了钱到那圈子做一分子,也是值得的。

你说她多幸运。

她老板是个潇洒有内容的才子,我见过一次,真正从头看到脚,风流往下落,从脚看上头,风流朝上流,没话说。

难怪缪斯说,她要做到六十岁。

而我,在银行电脑部做小小主任,刻板,沉闷,劳累,受气,工作时间有时长至十小时,成日嘴巴唯唯诺诺,没一点真心意,毫无发挥余地,渐渐失望,继而伤心,唯一的逃避是看电视戏剧节目与睡觉,我想四十岁退休。

缪斯在周末见我埋头苦睡,便拍拍我,「这样会胖的,没有成年人一天可以睡十二个小时。」

「别吵我。」

「起来,同你吃早餐。」

「你怎么起来了,才七点。」

「我还没有睡呢。」

你听听。

「我很倦,别理我。」

「你脑部缺氧了。」她摇我。

「唔,唔。」

「介绍男孩子给你。」

「不要不要,不要你那些浪子。」

「什么浪子,你以为浪子会看中你?」

「不中最好,喂,对了昨天的奖卷没有,也许中了,中了就不用上班。」

「休息半年吧,日日挤地车吃三文治,活脱脱一个小白领,这疲倦是闷出来的。」

我听了缪斯这知心话,鼻子发酸。

「当年锋芒毕露的高材生到哪里去了,嗯?」

「被生活谋杀了。」

「别怨天尤人。」

「我不同你,我没有才华在社会上扬名立威,你让我睡下去吧。」

她硬把握拉起来,我踢叫,她力气大得很,我们俩滚在地上,一直挣扎至客厅。

终于是我投降,她逼我穿上衣服出去散心。

我只肯穿橡筋裤头的牛仔裤与大毛衣,但去到目的地,即时后悔了。

即使是星期六清晨,美丽的圈中人还是毫不松懈,打扮合时,神采飞扬。更显得我独自憔悴。

一桌桌的人过来打招呼,缪斯与他们聊天,调笑,应对,恰到好处,我反而心平气和,我,没有这种本事,活该做这种灰秃人工作,而缪斯,人与工一般宝光灿烂。

索性大吃起来,就在这个时候,缪斯脸色突变,端坐收敛,并暗示我留意左方。

我转过头去,左方坐著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,很普通相貌,在鄙公司数一数,起码百多个。

「谁?」我问。

「我仰慕的人。」

「不是开玩笑吧。」

「绝不,一年多了,他对我爱理不理,等他开口约我等得脖子酸。」

「人就是这点贱。」

「别挖我痛处好不好?」

「那种人稀疏平常。」

「胡说。」

「不象是贵行业的人。」

「他是总公司派来的电脑工程师,为咱们装设一套设备,工毕就要回去。」

「回去哪里?」

缪斯垂头丧气,「老家。」

物以罕为贵,浪子太多,傻子吃香。

「你看他多有专业的尊严。」

真要命。

「唉呀,他朝我们这里看来了!」

象是世界末日一样,缪斯魔疯了。

「不得不,他走过来了。」她慌张起来。

我抬起头来,与他四目相投,确是个端正的好男子,但一点异样触觉都没有,再看缪斯,她面色也变了,这人,也算是见过世面的,怎么搞的。

那位男士开口,「缪斯,这位小姐是——」

「我姓林,是缪斯的朋友。」爽快地自我介绍。

缪斯目瞪口呆,一派死相,做得太过明显。

男士收下我的卡片,把他的卡片给我,礼貌地退下。

我还未知发生什么,缪斯眼红了。

「你太不识相。」

「什么?」

「我先看到他。」

「啊,你误会了。」

「你为何把卡片给他?」

「这是我惯性动作。」

「真后悔把你带出来。」

「喂喂喂。」

「我真早该把你消灭。」

「喂。」

她拂袖而去,她是认真的,真要我结账。

回到了家,还唠叨。

我问她:「是不是要我搬出去?」

这才不响了。

岂有此理。

明明无中生有,我脱了衣裳再继续睡觉。

此后电话一响,她就问是不是那位小生打来。

很不幸,小生电话在傍晚七时抵达。

我说声「啊,你找缪斯。」

「不,我找林志远。」

「为什么?」

「不为什么,听说你也作电脑?我发现本市的线路」说了一大串专用名词。

「不不不,」我忍不住与他攀谈起来,「那是因为」还他一大堆道理。「呵,」他象是茅塞顿开,「真要多多讨教,出来吃饭细谈如何?」

我也并不笨,即时明白这是醉翁之意,连忙说,「不。」

「为什么不?」

「不。」我挂上电话。

这种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,不值得为他坏了姐妹感情。

睡知缪斯冲进来说:「为什么不去?」

「偷听,真下流,窃听。」

「你尽避去好了。」

「别管闲事。」

「别为我牺牲。」

「啐,你妈才为你牺牲,我对那人根本没有兴趣。」

「违心啊。」

我把她关在门外。

不可理喻。我们一公司都是这样的人,她却当什么宝贝。

但缪斯是认真的,她开始检讨自己。

「奇怪,我明明比你漂亮。」

「留些面子给我好不好?」

一灰儿又说,「是什么吸引了他呢?」

我不去理她,但她又说:「会不会是你有什么隐藏的优点是同性看不到的?」

你瞧,有这样的朋友,谁还需要敌人。

一边厢英俊小生又不住骚扰我。

老实说,我也看不出这人有什么好处,值得缪斯为他日夜牵挂。

一日他索性找上门来。

我看见他,「谁请你上来的?」

「缪斯。」

「她不在,她今夜有宴会,要午夜以后才回来。」

「不会吧,她指定要我今天这个时候上来,叫我看看你们的洗衣机,暖风机与许久都不生效的录音机。」

这倒是真的,这些必需品出问题已有好一段日子。

「你不介意我进来吧?」

他微笑,露著雪白的牙齿。

我只得让他进来。

一边问他:「你几时走?」

他一怔,「修好就走。」

「不,缪斯说你工程完毕要回祖家。」

「啊,那件事。」

他带著工具箱子,打开来,用具齐备。

「有没有啤酒?」

「友。」

「本来想回去,此刻他们高薪聘我,使我犹疑。」

「那个圈子薪水高得惊人。听说不少名策划,什么都不用干,年薪也百万以上。」

「没有那么多。」

「暖风机有什么不对?」

「螺丝松掉。」

「就这么一点点毛病?」

「可不是。」他很有深意地看我一眼。

忽然之间我的面孔涨红。

很久没有在周末说说笑笑,通常星期六家里只剩我一个人,缪斯中午出门,要待三更才出现,我只有寂寞地对劳电视机做人。

老实说,我也不知毛病出在哪里,以至这么无聊的过日子,他的出现,似把僵局打破。

「啧啧啧,电视天线破得这样。」

我紧张,「我是电视迷,拜托格外留神。」

他又笑,这次我不再介意,他是真的来修电器,绝非借词上门搭讪,而且神乎其技,三两下手势便药到病除。

我看著他,「如果我问你会不会修浴室莲蓬头,你会生气否?」

他十二分诧异,「你们女孩子住这间破屋到底有多久了?」

「本来不是破,住了就破了。」

他卷起袖子,继而连水厕都替我们整妥,我感激流涕。

我说:「还有——」

他叫起来,「不行了,花一年时间都整不了。」

「还有啤酒。」

「啊,吓坏我。」

已经做了整整四小时。

缪斯真伟大,利用她的魅力,无往而不利。

小生看了我一眼,「不是为了你,才不做苦工。」

为我?顿时受宠若惊起来,傻傻的坐著,不由得承认他确是个人才,本是专业人士,又这么能做家里事,手势整整有条,说不定还会炒两味你看,这成了什么世界,男人希望娶到高薪老婆,而女人又希望未来对象能住持家务。

我环顾家居,他一进门,所有的灯泡都亮了,真棒。

而我最低限度,似乎应该请他吃一顿晚饭。

我建议吃意大利菜。

他斜斜地看我,「我到情愿你欠我这个人情,我知道你不肯同我吃饭。」

「你还记著?太小器。」

「现在你该知道我与缪斯并无特殊关系。」

「她仰慕你。」

「于是你相信了。」

我一愕,「缪斯这顽皮虫。」

「你知道就好,」他站起来,「我要走了,回家要洗刷一番。」

「喂!」

「还有什么没修好?」他温和的问。

「我的脑袋,缪斯何以故弄玄虚?」

他扯扯我的头发,「真傻,还吃饭不吃?」

「上哪里?」

「跟我走。」

「她干嘛故弄玄虚?」

「要你注意我。」

这倒是,不然我不会对他有印象,也不会知道他有这么多优点。

「你随她摆布?」

「本来不,后来一看到你,认为值得。」

「会吗,我有什么好处?」

「你笨。」

他把我拉出门去。

那夜缪斯等著我呢。

「怎么样,到什么地方去玩?」她兴奋得很。

我倒床上,「只是聊聊天而已。」

「有希望没有?」

我想很久,「大概有。」

「不要想太远,有约会就开心。」

「你呢,这么为我设想,你自己呢?」

「我?」

「是呀。」

「我?」

「你。」

「我这个人有点麻烦。」

「怎么,要求太高?」

「你认为伴侣最要紧有什么条件?」

「互相爱护,互相了解。」

「我主张疯狂恋爱。」她说。

「成日搂在一起?」

「不不,记得罗拨逊吗?」

「为你离了婚的助理教授。」

「其实不是那么一回事,你门都错了,我与罗拨逊,最接近的一次,是在教务处玻璃回旋梯外头,那一日阳光特别好,寒假还未结束,学校几乎没有人,我甫出教务处,便看到他。

「我并没有停下来,一直走到贴近玻璃,才站住,离他约有十公尺,他也没有走近,只是远远的问:「缪斯,你选了我那科?」

「我说是,然后两人相对十分钟,我说「我要走了。」他也说:「那么下学期见。」就是那样。」

我呆呆倾听。

「你明白吗,你是明白的。」

「然后他离了婚?」

「我完全不知发生了什么事。」

「你向往距离十公尺的感情?」

「接近了还有什么味道?早上起来,再俊俏的男女还不都是那样子,都得赚钱养家,经受压力,生老病死。」

「换言之,你不会同任何人做柴米夫妻。」

夜之女将一生浪漫地游戏人间。

「这真是性格的悲剧,」缪斯说:「其实要是肯发掘一下,家居生活也许有很多好处。」

「你鼓励我?」

「是。」

「谢谢你。」

「替你庆幸。」

这是缪斯第一次对我诉心事,也是最后一次,往日我总以为她一点正经没有,现在知道她有她的理想,最最不切实际,最最动人。

不久我与她介绍的人便正式走在一起。

缪斯的眉宇间开始露出沧桑,然而她知道她在做什么吧。

搬出来那日,依依不舍,与她相识近十个年头,投注的感情,真不算少。然而我们是两条路上的人,日与夜始终有个界限。

所遗憾的事,从头至尾,她始终能帮到我的忙,因为我所要的东西,实实在在,有色有相有嗅,而我却帮不了她-

完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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